中新网盐城7月16日电(谷华 徐霞 葭嘏)江苏盐城一女子在家里洗澡,因浴霸漏电导致触电身亡。厂家、批发商、经销商相互推诿,究竟谁该担责?16日,盐城市盐都区法院审结此案,依法判决3名被告连带赔偿死者家属各项损失63万余元。
2011年7月3日晚,家住盐城市盐都区的吴飞和两个孩子在客厅内玩耍,妻子王小燕在淋浴房内洗澡。突然,淋浴房内传出一声惨叫,吴飞赶紧跑进去,只见妻子昏倒在地,已无半点知觉。送到医院后,王小燕还是抢救无效不幸身亡。后公安机关尸体检验,认定王小燕符合电击死亡。
吴飞觉得一定要为死去的妻子讨回公道,查找了家中浴霸的相关资料。2010年装潢新房时,吴飞在向东经营的电器门市购买了某品牌浴霸两台,向东的浴霸则是从顾东经营的电器门市购进,而顾东又是从陈然经营的某塑料电器厂购进。
在与向东、顾东及塑料电器厂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吴飞将他们都告上法院,要求三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各项费用合计近80万元。
盐都法院在审理该案的过程中,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委托相关鉴定机构对该浴霸是否存在质量缺陷、王小燕死亡与该产品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该产品是否系被告陈然的厂家生产等问题组织了鉴定。因该肇事的浴霸已经烧毁无法鉴定,最后鉴定终结。
庭审中,三被告均认为自己不应承担责任。向东认为,浴霸不是自己生产,应找生产者陈然承担赔偿责任;顾东认为,王小燕的死不能排除是她家中电路问题或者浴霸安装不当的原因,且自己也只是经销商;陈然认为,该案中的浴霸有可能不是他厂生产的,而且也不能证明浴霸质量就有瑕疵。因此,三被告均不愿赔付。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王小燕系因从向东处购买使用某品牌浴霸造成漏电受电击死亡事实清楚,经公安机关现场勘查,已经排除其他漏电原因,且原告吴飞从浴霸安装至发生事故已经有大半年,死者当日也不是第一个洗浴者,应可排除浴霸存在安装不当的问题,虽无法鉴定事故浴霸存在缺陷,但综合上述情形,足以认定事故浴霸产品存在安全缺陷。三被告作为肇事浴霸的生产者、经营者,对造成王小燕死亡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判决三被告连带赔偿原告各项损失63万余元。(文中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