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刷过程
(据网上“复制器”销售人员所述)
1 安装设备
将三四厘米的采集器装在ATM机的插卡口处,同时在取款机附近安装一个微型摄像机。
2 接收信息
如有人用银行卡在取款机上交易,采集器会记录信息并传到电脑。
3 解码信息
将接收到的银行卡信息通过特殊软件解读出来。
4 复制新卡
将原银行卡的信息通过银行卡复制器“写”入空白卡,制造出一张全新的银行卡。
5 提取现金
在储户再次使用银行卡之前,尽快用复制卡在ATM机上提取现金。
律师说法
复制银行卡盗刷套现,这类案子江苏也有不少,江苏衡鼎律师事务所律师黄海志曾代理过相关案件。他告诉扬子晚报记者,其实买卖“银行卡复制器”的双方都涉嫌犯罪:买方是用“银行卡复制器”伪造他人的银行卡,进而盗刷套现,构成银行卡诈骗罪;卖方为他的盗刷套现犯罪提供了帮助和便利,属于信用卡诈骗犯罪的共犯。
单纯的“银行卡复制器”买卖双方都犯法
黄海志律师进一步解释说,通常来说,如果“银行卡复制器”是多功能的,除了复制银行卡,还能复制宾馆房卡或一些单位的门禁卡,那网站公开销售,也是当前法律所允许的。
但是,如果网站销售的“银行卡复制器”功能单一,那它的买卖是受到严格限制的,只有央行批准的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才有这个资质,而且销售对象也必须是正规金融机构,其他单位和个人无权私下销售,更不得擅自制造银行卡。
而从扬子晚报记者暗访的情况来看,一些网站不光销售功能单一的“银行卡复制器”,还顺带私自销售空白银行卡,本身就是违法行为,但根据目前法律规定,如果单单是销售(未造成信用卡诈骗),则只能给予行政处罚。
黄海志告诉记者,网站作为销售方,如果明知购买人用“银行卡复制器”犯罪,那卖家的行为就是为犯罪分子提供犯罪工具,构成信用卡诈骗的共同犯罪,属于共犯。所以,销售“银行卡复制器”的网站不要存有侥幸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