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公安厅通报6月份全省社会治安警情,杀人、拐卖儿童妇女、强奸、伤害案件等数量均同比下降。警方提醒,随着夏天的到来,街头扒窃犯罪可能进入高发时期,要提高警惕,不要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
据介绍,6月份,全省杀人、拐卖儿童妇女、强奸、伤害案件数量同比分别下降27.4%、8.4%、3.6%、14.2%;破坏、爆炸、持枪抢劫同比分别下降19.4%、80%、83.3%。全省交通事故起数和受伤人数同比分别上升8%、0.5%,死亡人数下降0.5%,发生一次死亡3人(含)以上事故5起,同比下降37.5%,受伤人数、死亡人数、经济损失同比分别下降86%、52.6%、45.8%;火灾事故351起,同比下降35.5%。
警方提醒,随着夏天的到来,街头扒窃犯罪也进入高发时期。人们在夏季出行时往往衣物单薄、手包轻便,随身财物容易暴露,给扒窃犯罪分子带来了可乘之机。
扒窃犯罪有以下特征:
一、扒窃犯罪的高发时间。
此类犯罪的高发时间段主要集中在上下班高峰期,以及节假日外出游玩或者购物期间。
二、扒窃犯罪的易发地点。
犯罪分子主要选择车站、商场、超市、集会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地点作案,特别是在车站乘客上下车拥挤时、商场顾客缴款不备时趁机下手。
三、扒窃犯罪的常见手法。
1.拍裤脚。犯罪分子常2人以上配合作案,一人在上下车时突然蹲下假装捡东西,并拍打事主裤脚或小腿吸引其注意力,另一人趁机盗取事主财物后迅速逃离。
2.故意拥挤。犯罪分子常选择乘客上下车时故意拥挤目标,趁机盗取财物。
3.割包。犯罪分子常在公共交通工具上选择睡着或者专心和人攀谈的乘客伺机下手,尤其在外出游玩乘坐长途客车时要特别注意防范此类犯罪。
4.故意演戏。采取故意和同伙争吵吸引围观并趁机将同伙推向受害人,趁机盗取受害人身上财物,或直接故意与受害人发生纠纷,趁机拿走受害人放在购物车或者单车上的财物。(记者李栋 通讯员粤公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