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信息披露的透明度,证监会上市部近日向上市公司提出要求,要从四方面来完善分红制度。
一是完善《公司章程》条款;二是履行分红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三是切实执行现金分红方案。上市公司应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时实施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分红派发事项并进行相关公告;四是建立分红决策工作机制。
具体来看,证监会要求上市公司应从三方面建立并完善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和机制。一是董事会或管理层要认真研究和专项论证利润分配预案。其次,董事会或管理层要充分听取独立董事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意见;第三,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议案时,董事会应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