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和业主的利益驱动
“天价”车位,停车位“只卖不租”……在河南省住宅产业商会常务副会长、秘书长赵进京看来,这背后有着利益驱动。
“停车贵有开发商的原因,也有业主的原因。”赵进京说,一些开发商为快速回笼资金,过高抬升停车位价格。同时,一些业主觉得租停车位不划算,等到小区停车位紧俏,要租的时候发现价格更高,甚至租不到。
规划方案滞后,政府引导和约束不够
《郑州市建筑停车配建指标试行规定》规定“商品房按照每百平方米0.8~1个车位配建”,但记者调查发现,不少小区在配建停车位时,达不到这个指标。
程玉霞说,开发商规划停车位时考虑不充分,业主的观念也是客观原因。“不少小区,地上停车位一位难求,但地下车位却大片地空着。”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史璞认为,政府对小区停车的管理缺乏政策引导。“21世纪社区的管理本来挺不错,但不少业主反映,一些停车位被移做他用。而且,小区里道路规划系统不理想,影响到业主停车。”
相关法律存在先天缺陷
物权法第74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在国内著名物业专家舒可心看来,市民对小区停车屡有不满,根源在于物权法针对停车位的制定存在缺陷。“我们平常感觉,停车位应是属于大家的,但法律中明确规定,规划的车位、车库的所有权由开发商约定。这造成一种垄断。除非业主以赎买的形式‘抢过来’,否则很难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