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称:
会展中心标志涉嫌侵权
昨日,浙江海册律师事务所律师邱士建给本报打来电话,授权本报发表他致郑州香港会展管理有限公司的律师函。邱律师提醒郑州市有关部门注意相关事宜,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这份律师函说:本人2006年10月11日依法申请,并于2009年11月7日取得“ZZICEC图文”商标的所有权(商标注册号:5652845),该商标用于本人创办的中州国际文化交流中心(www.zzicec.net)公益网站。郑州会展中心一直使用类似于他注册商标的标志用于宣传经营活动,其行为已涉嫌侵犯了商标所有权。
郑州会展中心办会展,使用的商标趟到了侵犯知识产权的“雷区”。邱律师提醒郑州市有关部门,该侵权行为系香港会展公司所为,应由该公司以自有资金赔偿,而不能从会展中心的营业收入中赔偿,以免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员工呼吁:
尽早关注此事,查清内幕
一个自称是郑州会展中心员工的人士,在过去的几年时间里,见证了郑州会展中心接受香港会展公司管理后发生的一切,近日,他向本报发来一封长信。以下是该员工的来信(有删节,小标题为记者加):
美丽光环下的“空壳”公司
2006年6月1日,郑州国际会展有限责任公司正式与香港会展公司签署委托管理郑州会展中心的协议。事实上,港方的公司是一个美丽光环下的“空壳”公司,包含董事会成员在内,港方在郑州会展中心工作的仅1人。每年500万元的管理费,再加上会展中心每年盈利分配费,就这样被合法地装在了一个“空壳”公司的钱袋里。
自2006年6月1日至今,郑州方累计支付港方公司的所有费用已超过3000多万元,但郑州会展中心从2005年10月营业至今,7年时间里累计盈利才刚超过2000万元。为了实现郑州会展业的发展,郑州市几乎每年还要额外向会展中心贴补资金,用于购置设备、添置物品等。
希望职能部门认真调查内幕
近年来,会展中心内部事故、投诉不断。2009年年底,会展中心库房失火;2010年,全国农机会时会展中心员工与客户打群架;2011年,会展中心遭水淹,直接损失金额170万元;2012年,同时遭到两个国际展览巨头“励展”和“塔苏斯”的投诉。国内多家知名流动展会主办方纷纷表示不再与港方公司合作,这些无疑对郑州会展业的发展不利。
为此,我们迫切希望有关职能部门能够尽早关注此事,查清内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