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光营
随着南部山区生态环境的改善,松鼠多起来,却啃食了尚未成熟的核桃,令果农们感到忧愁和无奈。这并非个例,在泰山周边,因为松鼠啃食,部分果农的核桃减产一半甚至绝产。
诚然,松鼠、猴子等动物的增多,反映了南部山区环境的改善,也是多年保护的结果,但这还意味着生态环境依然失衡,不能放松对生态保护的投入力度。近年来,由于狼、苍鹰、松貂、猫头鹰等动物的减少及灭绝,松鼠缺少天敌,自然界食物链的断裂造成了小动物数量的猛增。加上对山区的过度开发,压缩了松鼠的生存空间,野生松柏、果林缺乏,栖息地环境恶化,使得松鼠只能下山与果农争食。因此,松鼠成患对主管部门不应只是个喜讯,还应看到背后的问题,继续加强野生动物栖息地的保护。
对农民来讲,果园可能是他们辛苦一年的唯一收入,自然不愿意任由松鼠啃食果实。由于和野生动物共同生活在一片水土上,农民处在保护野生动物的最前沿,也承担了最直接的责任。但在要求农民履行义务的同时,还应该照顾到他们的权利,否则,单方面的义务约束必然无法长久。
在南部山区,面对自己的核桃被松鼠啃食,村民曾多次向当地政府反映,希望能有一个两全其美的解决办法。屡屡没有结果的情况下,最后万般无奈才挂上了农药瓶,希望能将松鼠熏走,保护自己一年的劳动心血,个别极端者也起了猎杀动物的念头,就是一个由保护转入猎杀的反面个例,这也是单方面承担义务的后果。
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但野生动物造成的损失不应仅由农民来买单,除了完善相关法律规定外,还应创新野生动物损害补偿制度。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因保护国家或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造成农作物或者其他损失的,由当地政府给予补偿。但到目前为止,除了云南、吉林和陕西等省外,很多省市根本没制定具体补偿办法和标准。
同时,“由当地政府给予补偿”也很容易成为空头支票,乡镇、县市区、省都是政府,如果进行赔偿,很容易都压到乡镇政府层级。由于野生动物分布较为集中的地方多是老少边穷地区,当地政府财政困难,别说乡镇政府有心无力,即使是县、市政府,也很难承担。这就要求省市政府从财政拨款,建立专门的补偿基金,才能真正解决这个问题。
因此,保护野生动物眼睛不能光盯着动物,首先要做好人的工作,建立一个科学的补偿机制势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