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即时新闻

中国慈善事业被指透明度不够 专家吁“过程问责”

2012-07-21 15:06:00 来源: 光明日报 
字号  

  我说几句

  慈善要有“玻璃口袋”

  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公益研究中心主任陶传进:一是引导社会对慈善组织进行分别看待。对好的慈善组织给予支持。二是要培育发展专业机构、慈善行业的行业协会以及研究机构等,让这些机构对慈善组织进行评估。三是慈善组织要透明地展示自己,慈善要有“玻璃口袋”。

  慈善需要“过程问责”

  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朱锦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也付出了沉重的代价,社会问题越发突显,我们要做的工作很多,慈善事业是一个重要的方面。2011年,公益慈善已经出现了过程问责和自治的问责,这是一种进步。

  要学会尊重捐助者

  北京师范大学壹基金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慈善组织的危机不是因为有公募、非公募之分和官方、非官方之别,人们现在对慈善行业争议和不信任的本质原因是慈善组织还不太善于“尊重”捐赠人。

  慈善公益立法要加快

  深圳市福利基金会理事长麦庆泉:中国的慈善公益在一些方面还在承受着发展的阵痛,在某些领域则面临着巨大的挑战。时时发生着信任危机对公平慈善、透明慈善、全民慈善提出了原则性和基础性的要求。而慈善公益的立法将从更高的层面、更广的范围、更长的周期决定和影响中国慈善公益的历史方位。(冯蕾整理)

  政策链接

  慈善管理政策正在加快出台

  ■2011年,制定《慈善事业法》被列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2011年立法工作计划。

  ■2011年3月,《基金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布。

  ■2011年7月15日,民政部发布《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2011-2015)》,明确到2015年,基本形成制度完善、作用显著、管理规范、健康有序的慈善事业发展格局。纲要明确了公开透明原则是未来加快慈善事业发展的基本原则之一。

  ■2011年12月16日,民政部发布《公益慈善捐助信息公开指引》。

  ■2012年4月24日,民政部发布《关于规范基金会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对基金会接受和使用公益捐赠,基金会的交易、合作及保值增值。 (冯蕾整理)

[作者:张尚初  编辑:]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