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烟扰民是一直困扰广州的污染难题。市环保局昨日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了《关于全面推进餐饮业环境管理进一步强化污染综合整治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拟新推出十大措施,进一步加强油烟污染治理。一周内市民可向市环保局反映意见。
记者发现,新的《实施意见》中提出要对餐饮业户实行排污许可审批制度,而此前只在工业企业中实施这一制度。
全面推行餐饮业排污许可证
《实施意见》提出,要对全市餐饮企业全面推行餐饮业排污许可证。其中,对工商注册登记、餐饮服务许可证、消防许可证齐全且环保手续齐全的餐饮业户,核发餐饮业排污许可证;对工商注册登记、餐饮服务许可证、消防许可证齐全但环保手续不齐全,且不位于环境敏感区、未引发污染投诉的,经签订《环境保护守法承诺书》,可酌情核发餐饮业临时排污许可证,并责令限期补办环保手续。
越秀区、海珠区等城市中心区的大型餐饮业户(250餐位以上),应于2012年12月底前核发完成;中型餐饮业户(75餐位以上250餐位以下),应于2013年12月底前核发完成;小型餐饮业户(75餐位以下)应分阶段逐步核发完成。
花都区、南沙区、从化市和增城市等大型餐饮业户,应在2013年6月底前核发完成,中型餐饮业户应于2014年6月底前核发完成,小型餐饮业户应分阶段逐步核发完成。
废油脂将统一处理
此外,《实施意见》要求餐饮企业全面安装治理设施。
有了完善的治理设施,也要完善如何管理和运营。为此,《实施意见》也要求推进设施委托运营。对油烟污染治理能力不足或因油烟污染引起群众投诉的大中型餐饮业户,督促其于2012年12月底前完成油烟净化设施市场化集中委托运营;对于其他餐饮业户,鼓励开展油烟净化设施市场化集中委托运营。加强巡查监管,督促餐饮业户、受委托从事油烟净化设施运营的单位严格按照技术指引要求,定期清洗维护油烟净化设施,确保油烟稳定达标排放,并如实做好台账记录,相关台账记录材料保存时限不少于1年。
废油脂带来的“地沟油”,是市民关注的焦点问题,如何杜绝废油脂流入地下黑色渠道?
《实施意见》要求督促大中型餐饮业户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要求,安装污水预处理设施,废油脂统一交由具有严控废物处理许可资质的单位集中收集处理;对位于市政集污管网范围内的餐饮业户,必须在污水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记者/晏磊 通讯员/穗环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