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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租房不开发票 地税:消费者可向税务部门投诉

2012-08-03 16:16:00 来源: 滨海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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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职员段某给本报打来电话称:“一周前,因公司业务需要,我在塘沽时代大厦租了一间日租房,当时谈好的价格是130元,这比起酒店来说便宜不少,随即住下。可转天退房时,我向房主索要发票,房主告诉我说开不了发票,本想帮公司省点钱,现在没有发票没法报销,我自己还得搭上130元。”

  连日来,记者通过房屋中介以及网上信息找到多家日租房,这些日租房多位于时代大厦、浙商大厦等楼宇,日租一天的价格在100-150元不等。记者联系到多位日租房房主,他们多数表示不能开具发票,并告诉记者如果需要可以去买。记者找到一位声称能开发票的房主,一再要求先看发票的情况下,房主却拿出了一张餐饮发票,而非酒店服务行业发票,记者追问为什么不能开具发票时,房主反问:“难道这种日租房还得去税务部门登记么?再说,比起酒店本身就便宜很多,再去上税还赚什么。”采访中,记者发现,多数日租房经营者并非房子的房主,有是的转租来的、有的是帮朋友打理的、还有就是中介在经营,根本没有去相关部门备案登记。

  天津地税12366纳税服务热线的工作人员表示,按照我国《税法》和《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凡是销售商品、提供经营性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向消费者开具发票,日租房的经营者也不例外,对于不予开具发票的,消费者可以向税务或工商部门投诉。(记者 徐晶晶 实习生 孟伟)

[作者:陈璞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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