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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5旬卖淫妇女身染梅毒仍“接客” 以传播性病罪获刑

2012-08-08 08:46:00 来源: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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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5月中旬,肖某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查出患有梅毒,6月份,肖某又去复查仍呈阳性,但她却没有把此当回事,而是继续抱着“赚钱”的心态在其租住的民房内从事卖淫活动。

  同年6月3日晚上10点多钟,一名男子汪某进入肖某租住的民房内与肖某达成协议后,欲在该民房内进行交易,不料被前来巡查的民警当场抓获。

  归案后,肖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当被问到明知患有性病为何还要从事卖淫活动时,她称除了考虑赚钱以外,没有多想别的,非常后悔不该堕落到今天这一步,希望法院能够对其从轻处罚。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肖某明知自己患有性病梅毒仍从事卖淫活动,其行为已构成传播性病罪。鉴于被告人肖某在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对其予以从轻处罚并宣告缓刑。综上,结合具体案情,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作者:胡方 朱晓颖  编辑:刘丽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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