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新乡市卫滨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新乡市郊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规划办原副主任申某滥用职权一案,日前,卫滨区法院开庭审理,一审判处申某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申某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再上诉。 2000年3月,申某受其局长指派,为新乡市中原保健品有限公司违规办理了建筑许可证。(记者 赵国宇 通讯员 崔丽颖)
2002年4月27日和2003年1月14日,申某在该公司的土地使用权、土地用途未办理变更手续的情况下,分两次将以前办理的该公司名下的建筑许可证部分建筑办到一些个人名下,致使新乡市政府在2002年的一项工程拆迁中多支付补偿款959万余元,给国家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鉴于申某犯罪情节严重,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该案其他涉案人员另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