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山东省威海市环保局获悉,8月1日起,全市对在用机动车全面实行排气污染检测,排放不达标车辆禁止上路,无标上路行驶的车辆将被处罚。
威海市公安局、环保局、交通运输局3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对在用机动车全面实行排气污染检测的通告》,要求在用机动车全面实行排气污染检测,全面实施环保标志管理制度。自此,威海市将全面实现机动车环保检验与安全检验同步的目标。
对于经检测达到排放标准的,环保部门核发环保合格检验标志;对于经检测不达标的,应到有资质的机动车维修部门进行维修治理;对于经治理仍不能达标排放的,禁止上路行驶。公安交管部门将于12月开始路查环保检验标志,对于无标上路行驶的车辆,将给予行政处罚。
目前,威海市已建成运行了10个机动车环保检测站点、29条检测线。其中市区有6个检测站点、17条检测线。这些检测站点都取得了省环保厅机动车环保检测委托资质,能够依法开展机动车环保检测工作,环保部门与检测机构之间实行联网监控,确保检测数据准确性。 (记者 季英德 通讯员 李润 马海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