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按项目付费实行多种方式并存
据介绍,此次改革的重点,就是打破按项目付费为主的付费方式。
改革后,按照以收定支、预算管理、总额预付、弹性结算的原则,对二级及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住院费用实行总额预付为主、按病种付费及按项目付费为辅的复合付费方式,对精神类专科医疗机构实行总额控制下的按床日付费,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和一级医疗机构实行总额控制下的按次均限额付费。
超出限额部分患者不必承担
对于当前这种新的付费方式下,如果医院给患者诊疗发生了某个病种超出限额,或者在月份里医院超出总额,这样的情况患者不必担心,省医保中心表示,实际结算时如果医疗费用超过付费标准,超额部分由医疗机构和医保机构共同分担;参保人员住院起付标准、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及最高支付限额维持不变。
同时,为防止医疗机构推诿病人,对重症及大病患者仍实行按项目付费。
对在二级及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重症患者,或单次住院费用超过上年度该医疗机构合理次均住院费用4倍及以上的医疗费用,原则上按项目付费。
医院的额度分配如何确定
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统筹基金分配额度,以2009年、2010年和2011三年该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统筹基金发生额占同期所有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统筹基金发生总额的比例为系数,参考合理的次均住院天数、住院人头人次比、人均费用及床日费用等指标,乘以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统筹基金分配总额度确定。
为确保分配额度科学合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历时8个月,测算了省直定点医疗机构三年来各项医疗服务统计数据和卫生行政部门的质量控制数据,在同省直各定点医疗机构多轮协商谈判的基础上,确定了预分额度,签订了服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