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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重点中学门槛高:择校不上要扣万元手续费

2012-08-10 10:55:00 来源: 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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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孩子不上这所学校了,要求学校退还提前缴纳的5万元择校费,竟然扣了一万多。”8月6日,重庆巴南区的一位家长对记者反映情况。记者发现,与这位家长有同样经历的学生家长不在少数。一些业内人士告诉记者,重庆市教育界这方面情况确实有点乱。

  接受记者采访的几所学校负责人均表示,如果因为学生方面的原因申请退款,要收取一定比例的退款手续费。家长刘先生对记者表示:“尽管交择校费时知道,如果最终不上这所学校要扣除20%的手续费,但是,尽管是‘霸王条款’,家长也没有办法,如果不签这协议,学校就不会接收孩子。”

  记者了解到,择校费退款要扣除手续费已成为重庆重点中学心照不宣的潜规则。收取的择校退款手续费是一项未经物价部门、教育主管部门明文批准的收费项目;退款手续费并无统一标准,多以学校直接对家长发出的通知为准。

  位于巴南区的一所中学手续费竟然占到了缴费总金额的30%。该校招生办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择校费用的高低取决于孩子“小升初”考试的总成绩以及小学五、六年级的考试成绩和获奖情况。但无论如何,3.8万元择校费是“起步价”,如果因为学生方面的原因需要退费,则需扣除缴费总金额的30%作为手续费。即便按照该校择校费“起步价”3.8万元计算,如果退费则要扣除高达11400元的手续费。

  沙坪坝区某中学招生办的老师明确告诉记者,学校收取退款手续费,也是为了防止个别家长多处缴纳择校费,挤占其他学生读书的名额。重庆市教委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处室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学校是独立的法人单位,手续费的问题也是有协议在先的,如果有任何异议家长应该和学校协商解决。

  对此,重庆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也阐释了自己的观点。他说,严格来讲,只有高中才有择校费。在9年义务教育阶段只有捐资助学费,对于退款时收取的手续费,并没有相关规定,“不过,按照《教育法》规范的范畴,捐资助学费必须坚持自愿原则,不得与入学挂钩”。

  就学生被收取择校费退款手续费一事,记者采访了重庆坤博律师事务所吴勇律师。他认为,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初中阶段的择校费不符合该法,应当全额退还。根据民法中法律不禁止即合法的原则,高中阶段由于已经不再是义务教育,学校收取择校费本身不违反法律。不过,这种潜规则有失公平,这表明学校和家长明显处于不平等的地位。 (记者 李国 实习生 秦莉)

[作者:张尚初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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