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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俩男子用假手续骗30吨玉米 自称灵感来自新闻

2012-08-14 09:11:18 来源: 大河网-河南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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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套假证混过关

  因贾某的信息部曾为许昌县某粮食购销部老板杜某发布过货运信息,而且贾某也帮助杜某做成了几趟货运生意,贾某对杜某非常了解,知道杜某对货运手续把关不严,比较好骗,两人便商定从杜某入手,由贾某做幕后指使,负责出谋划策,李某则直接与杜某接触、洽谈生意。

  随后的10多天内,两人按照商定的诈骗计划开始行动:首先,共同筹钱通过贾某熟人的介绍在新郑市二手车交易市场买了一辆无牌照某品牌货车;接着,李某化名孙某,办理了“孙某”的身份证、行车证及与行车证一致的假车牌照,又用“孙某”的身份证到长葛市区某手机卡代办点购买了一张手机卡。

  2011年12月18日,李某拨通了杜某的电话。当时杜某正好有30吨玉米要送往广州佛山,便同意用李某的车辆运送玉米。

  12月19日上午,李某联系了好友董某,称他要到外地拉货,想让董某帮忙装货,生意做成后,董某可得500元辛苦费。当天14时许,李某驾驶悬挂假牌照的货车载董某一起来到杜某的粮食购销部,将30吨玉米装上了车,留下假证照后,两人驾车沿乡村道路将玉米拉回了新郑。事后,李某和贾某支付了董某500元辛苦费,然后将30吨玉米以5.4万元的价格卖给了新郑某养鸡场。

  一张手机卡露行踪

  2011年12月22日,杜某的客户在约定的时间内未收到货物,便打电话询问。杜某发现受骗后,便向许昌县警方报了案。

  接到报案后,警方在排查线索时发现了“孙某”使用过的手机卡,并从手机卡入手,于2012年2月27日将李某抓获。3月2日,民警根据李某提供的线索,将贾某抓获。经审讯,两人均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经鉴定,杜某被骗的玉米价值5.64万元。

  案发后,贾某的家属、李某的家属分别退还杜某赃款2.8万元、3万元。

  昨日,许昌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贾某、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依法判处被告人贾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罚金2万元;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罚金3万元。

[作者:记者 王晓磊  编辑:刘丽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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