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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达州“拌毒鸡屁股”营业员被拘留10天(图)

2012-08-15 09:35:15来源: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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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拌毒鸡屁股”的主要责任人刘某(27岁,达县人),因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使用、处置危险物质,已被通川区公安分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为毒杀野猫,今年6月,刘某在超市防损部门的要求下,曾数次在超市内投放拌药的禽类下脚料后,情况稍有缓解记者李罡

    有毒鸡屁股被顾客买走,21个小时杳无音信,着实让达州人民虚惊一场!昨日,此事经本报报道后,引来无数读者和网友的高度关注。公安、工商和商务等部门仍在加紧调查。主要责任营业员被行政拘留10日,全区超市和集贸市场集中整治一个月。

    市民:

    今天你吃鸡屁股了吗?

    有毒鸡屁股流出超市,严重危及老百姓安全,达州市政府获悉情况后,第一次在第一时间因一个食品安全问题发布召回令,用290万条信息提醒市民,并且通过电视滚动播出。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引起众多读者的高度关注。

    网站转载了华西都市报的报道后面,有2000多位网友跟帖和留言,很多网友质疑超市的食品安全隐患:“人命关天,怎能马虎到将拌了鼠药的食品,用包装袋包好后放到了购物区?从后台到前台很多环节都存在问题。”

    事发后,达州市应急办获悉情况后,在第一时间发出召回令。很多网友表示赞赏。称政府能快速地通过多种渠道向市民发布食品安全问题,显示了透明,也显示了责任,算是给力。

    “今天你吃鸡屁股了吗?”昨日,有毒鸡屁股事件也成了达州市民当天说得最多的话题,有市民见面还不忘调侃几句,问得最有趣的就是“今天你吃了没有?你懂的。”

    追责:

    主要责任人被拘10日

    在找回这包拌毒的鸡屁股后,西城派出所经过调查迅速锁定了责任人刘某。昨日,记者从通川区公安分局西城派出所了解到,13日晚上,“拌毒鸡屁股”的主要责任人刘某(27岁,达县人),因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使用、处置危险物质,已被通川区公安分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拌有鼠药的毒鸡屁股,作为证据还保存在派出所。

    超市流出毒鸡屁股非同小可。昨日,在初步查清事情经过后,达州市通川区工商和商务部门分别对北山超市、出售鼠药的门市作出了立案调查决定。昨日,区工商局召集辖区各超市、集贸市场负责人,再次强调食品安全问题。同时明确,将立即展开为期一个月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昨日,区商务局也组织全区大中型商贸企业,召开食品安全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警示会。职能部门也将立即对商贸系统的食品安全、消防安全进行拉网式严查重罚。

编辑: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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