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造成受害人性器官毁坏
检察机关指控:2010年9月13日,该医疗机构聘请的医生刘强(身份未查实)、护士吴某在为19岁的谢某进行包皮切除手术后,又进行短波治疗,吴某将短波机温度、距离等调好后便离开了理疗室。短波机温度升高,因无专门医务人员看管,导致谢某阴茎被烧焦。事故造成谢某性器官毁坏,生育功能丧失,经鉴定构成重伤,五级伤残。
经当地警方调查,这家医院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2007年7月1日就到期了,此后院方一直未重新取得该证而继续非法行医。
双峰县红十字会医院二门诊是一家民营医疗机构,挂靠在红十字会医院名下,发生这次医疗事故后,当事的主刀医生和另一名股东林某都逃跑了。此后,医院赔偿了谢某家属70多万元。据介绍,此案是第二次开庭,前一次谢某家属索赔1000万元。
医院投资人庭审中否认非法行医
庭审中,陈金满、陈明称他们并非非法行医,2005年7月1日,双峰县卫生局为他们颁发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2007年5月30日,在许可证有效期到期30日前,他们向双峰县卫生局提交校验、申请延续有效期,但一直未得到答复。
陈金满的律师、湖南楚为律师事务所主任谢利池说,根据《行政许可法》和《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规定,行政机关应当根据被许可人的申请,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据此,谢利池认为双峰县卫生局存在违法行为,导致行政管理相对人自2007年7月1日后未能持有合法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事医疗执业活动,该责任不能由行政管理相对人承担。记者就此向双峰县卫生局求证,但办公室工作人员拒绝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