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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开门子房地产公司不付收益还要回购商铺

2012-08-15 11:03:00 来源: 大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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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景德镇市广场南路的开门子购物广场是当地最繁华的商业区之一,因此,这里也成为很多人首选的商铺投资目标,然而,前不久,却有不少业主反映,他们2006年在这里购买的商铺不仅到现在还没有拿到房产证,而且,开发商景德镇市开门子房地产开发公司竟然还要违约将商铺买回去,这让他们觉得开发商很不讲诚信。

  开发商不付收益还要回购商铺

  2006年,景德镇市的王先生等数十位市民,在支付了15%的购买商铺款后,与开发商景德镇市开门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签订购房合同的同时,另外还签订了一份《合作经营合同》,合同中约定,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景德镇市开门子房地产开发公司)同意按合作标的售价总额的35%,一次性买断该标的第一个五年的经营管理权,从第六年至第十年,乙方同意按标的总额的10%,逐年向甲方支付合作经营管理收益。合作经营收益自2007年5月31日起开始计算。王先生说,今年景德镇市开门子房地产开发公司不再支付经营收益,并提出要回购二楼已经出售的所有商铺。

  开发商称协商不成可以提请仲裁

  景德镇市开门子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长余敬东向记者解释称,主要是因为二、三、四楼当初没有预售许可,该公司为业主办不了房产证。为了尽早解决问题,他们公司向业主提出了在原价的基础上按2.5~3的倍数来协商回购商铺和将业主二楼的商铺置换到一楼,但需要业主补齐相应的价格差等三种解决方案,现在双方对已购商铺所拥有的产权比例各有意见。

  余敬东告诉记者,目前,该公司正在跟业主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可以通过景德镇市仲裁委员会或者法院来进行裁定。(记者 王景萍)

[作者:张慧鑫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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