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摘要】
2010年9月20日,宋雅红将杜双华告到了海淀法院。但在开庭时,杜双华提交了一份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10年前的判决,判决中赫然写着:由于女方“居无定所,查无下落”,法院于4月28日判决双方离婚,将北京的一套住房及一辆桑塔纳轿车判给了宋雅红,两个儿子判给了杜双华,抚养费用由杜双华自理。
对此,宋雅红说,她怎么也不能相信离婚这么大的事,她竟然毫不知情,“2008年至去年,我们一直在谈离婚的事,怎么会突然蹦出2001年的判决呢?”
由于这份衡水中院的判决,海淀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既然衡水中院的判决已将两人的婚姻关系解除,宋雅红再就离婚提起诉讼没有法律依据,因此裁定驳回宋雅红的起诉。
杜双华与发妻宋雅红摄于1988年(资料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