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驳回上诉
不涉百亿财产只收50元诉讼费
昨天上午,杜双华和宋雅红均未出庭,而是委托律师应诉。此案的审理未对媒体开放。法官告诉记者,此次仅限于管辖权审理,诉讼费也只收了50元,不会涉及数百亿的财产分割争议。
经过审理,一中院认为,杜双华早在2001年就在衡水中院起诉与宋雅红离婚,衡水中院于2001年4月28日判决双方离婚,2010年11月4日又裁定对该案进行再审,现在正在审理过程中。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宋雅红另行选择在北京法院起诉与杜双华离婚,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受理条件,故一中院作出终审裁定,维持海淀法院驳回起诉的裁定。
-庭外追访
两次驳回意义大不同
宣判后,陈旭律师告诉记者,这次驳回,在他意料之中,“因为法院不可能无休止地等下去”。
陈旭律师说,虽然再次被驳回,但是二审法院和一审法院驳回的理由完全不同。二审法院是以“宋雅红另行选择在北京法院起诉与杜双华离婚,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受理条件”为由驳回,这里面不涉及任何实质性的内容。而一审法院是以“双方身份关系已经由衡水中院判决,宋雅红在此提起离婚诉讼,于法无据”为由驳回,这份裁定等于认同了离婚的身份。
陈旭律师表示,一中院的裁定意味着,宋雅红在河北再审案件中,以及以后主张权利时有了身份上的保证,她依然可以通过其他救济途径解决问题。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了宋雅红女士,她表示已经得知案件被驳回,对于这一结果,她很平静,并称对河北衡水再审案件非常有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