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8月7日起,在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委会办公室的监督下,秦岭北麓41栋总面积达12万平方米的违规别墅被项目单位拆除。据秦岭保护办介绍,拆除后的地块将在统一规划下开发利用。然后,记者近日调查发现,被拆别墅原址上并不是进行生态复原,而是要建设新“别墅”。
在这一高调拆除的行为背后,究竟存在哪些真相?记者对此进行了深入调查。
高调拆除 原址重建
8月7日起,位于秦岭北麓陕西户县段圭峰山下的41栋4层高的违章别墅开始拆除。在这一名为“优胜美地”的项目工地,拆除的总面积达12万平方米。
但很快,就有网民在网上披露:拆别墅是为重建更好的!拆和建幕后的老板是同一群人,通过这一公开的拆除行动将原本不合法的建设予以“转正”。
为了揭开这些疑问,记者来到位于秦岭北麓的报道中的“优胜美地”项目工地。在现场记者看到,大部分原有的砖混结构别墅已经或正在拆除。但是就在同一工地内,一边是废弃的瓦砾,另一边多处新的建设项目已经开工,多栋独立的建筑已经拔地而起,初具轮廓。部分工人还在对原有的一些建筑进行外观改造。从外观造型上看来,这些建筑与原有的别墅并无太大差别。
一位施工现场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一地块是从“千层浪”项目承建商手中买过来的,而原有开发商之所以转让是因为造的别墅“结构不合理,没人要,卖不出去。”接手后,他们只能把原有的大部分建筑拆掉,再建新的。不过,“我们还是造别墅,一样的。”这位负责人说,“拆的方面是由原来公司的人负责,我们只管建新的。”
在工地附近的平堰下村,一位知情的村民告诉记者,这一地块过去是村里的耕地,1997年被开发商买走,闲置多年后,于2004年建成了别墅。因为过去造的构造不好,所以一直卖不出去,以致荒草丛生。原先别墅的开发商是因为别墅卖不出去,没钱了,就以大约3亿元的价格,转手给浙江的一个老板。而新的开发商“现在没建别的,也在造别墅”。
禁令之外的“保留项目”
翻查相关文件记者发现,早在2003年陕西省就曾下发相关通知,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秦岭北麓从事房地产开发建设、修建商品住宅和私人别墅。并对此进行过专项整治。2007年1月,陕西省政府再次发文重申了这一规定。就这一地块“拆除别墅又重建别墅”的行为,记者采访了相关主管部门。
西安秦岭保护办监察支队副队长杨咏表示,之所以拆除原有建筑,是因为建筑群高4层,容积率为0.5,与《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要求的环山路以南建筑容积率小于0.3、高度不能超过9米等规定不符。新建项目会严格按照大秦岭保护规划,现在这个规划正在等待陕西省委、省政府的批复,因此具体建设内容还不便透露。
杨咏说,到目前为止,这一地块已经过三次转让,都是通过“正常的拍卖”进行。对记者追问“为何规划还没批复,而新的开发商就已经在边拆边建?”杨咏答复:目前开发商只是在“建门口”,坚决不会出现人们想象中别墅成群的情况。
对此,西安秦岭保护办主任和红星表示,新的开发商接手后,他们也在与之“商量”,希望能够建设成“精品旅游休闲项目”。但是,由于过去的手续允许开发商建设独立的“小住宅”,同时,这一项目也属于省市政府的“55个保留项目”之一,原则上也认账。不过,也在积极的做开发商的工作,希望其能主动配合工作。
但缘何在一纸禁令之外,会有如此多的“保留项目”,其建设内容又是什么?相关负责人并未给出解释。
拆建之间 引人思索
秦岭这一处地块,9年内历经了“一建、一拆、再建”,却难以回归其最应具有的生态属性。
对此,陕西省社科院副研究员尹小俊表示,“秦岭北麓违章别墅拆除一事”引发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原本被认为是一个“整顿违规、规范秩序”的正面事件,但是最终却难逃追求短期效益的“陷阱”,这不仅让人忧虑。而且值得人们进一步反思:为什么在解决一个违规现象之时,又得面临一个新的涉嫌违规现象产生。这种“打擦边球”、“改头换面”的社会现象,在某程度上实际反映出某些地区和部门发展思维中协调取向重视不够,管理机制中仍存在着监管漏洞。这一问题还折射出,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写在纸上容易,但在实践操作层面还面临着不小的挑战,
许多关注此事的网民表示,无论是别墅还是星级酒店、马术俱乐部,都与秦岭的生态环保无关,而无一不指向商业利益。把公共生态资源仅仅作为赚取利润必要手段是一些部门的思维惯性,保护环境反倒沦为掩人耳目的幌子。在秦岭这样砍一棵树都必须审批的地方,竟然挡不住别墅的攻城掠地,其实并非法律法规本身不给力,而更多暴露出背后的权力趋利及监管沦陷。新华社记者 姜辰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