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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告32部门审计结果 部分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

2012-08-18 02:38:00 来源: 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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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赵鹏)昨天,市审计局向社会公告了本市32家市级部门和单位201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单项审计结果,以及市审计局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检查结果。审计发现一些部门违规改变资金用途,还有部门的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

  据了解,这是市审计局继去年之后第二次向社会公告市级部门和单位的预算执行审计结果。今年,市审计局根据新通过的《北京市审计条例》中的相关条款,按照市人大的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后,将公告的时间调整到了8月份,基本与市人大听取并审议审计工作报告的时间同步。

  与去年相比,今年公告的内容更全面,重点更突出。公告内容包括4个方面:一是基本情况;二是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三是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四是审计查出问题的初步整改情况。

  审计结果揭示出32个部门和单位大致涉及四大类问题:首先是预算编制和执行不严格;其次是部分财政改革措施落实不到位;第三是部分资金使用绩效不高;最后是一些部门决算编报及财务核算不规范。

  市审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绝大部分部门和单位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非常重视。有的问题在审计实施过程中已得到了纠正。这次审计公告主要反映的是各部门的初步整改情况,随后,市审计局还将对各部门的后续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依据监督别人的同时也要监督自己的原则,市审计局将《北京市审计局201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专项检查结果》也一并向社会进行了公告。

  (具体审计结果可详见首都之窗网站。)

  ■审计出的四大问题

  1.预算编制和执行不严格

  部分项目绩效目标不明确;部分单位预算编制基础数据不实,多申领了财政资金;个别主管部门对大额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监管审核不严;一些部门违规改变资金用途等。

  2.部分财政改革措施落实不到位

  一些部门取得的国有资产处置收益和有偿使用收入等非税收入未能及时上缴国库;有的部门通过虚列支出和以拨代支的方式,从零余额账户向本部门或下属单位的基本账户划转资金;少数单位未严格执行转移支付管理制度,将预算资金以奖励和专款的形式直接拨付区县;一些部门、单位未按规定履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程序。

  3.部分资金使用绩效不高

  部分项目未实现预期目标,项目完成后使用效率不高;部分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执行进度滞后,造成资金闲置;部分项目存在预算编报不科学、论证不严谨、预算安排明显高于实际支出。

  4.一些部门财务核算不规范

  主要是一些部门将收入、支出和结余资金在往来款项中核算;一些部门未将资产纳入决算编报范围;一些部门由于会计账务处理或报表填列错误,导致收支决算编报不真实;此外,一些部门未将已竣工的办公房屋纳入固定资产核算,导致资产账实不符。

[作者:巫峰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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