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21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香港2名工程公司董事,涉嫌就水务署一项水管工程,行贿工程总承建商的助理项目经理近百万元(港币,下同),上周末遭廉政公署拘捕及落案起诉,2人已获准保释,并将于明日(22日)在屯门裁判法院应讯,以待案件转介区域法院答辩。
2名被告分别欧阳精祥及蔡震威(同58岁),同是新辉交通工程及建筑有限公司(“新辉交建”)董事,同被控一项串谋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涉嫌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2)(b)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
“新辉交建”于案发时获某化学工程香港有限公司分判一份工程合约,负责更换及修复新界区的水管。该化学工程公司于2007年7月获香港特区政府水务署批出一份价值1.63亿元的定期维修合约,成为有关工程的总承建商,并委派一名助理项目经理负责监督及监察工程进度。
控罪指被告涉嫌于2007年7月至2011年1月期间,与该名化学工程公司助理项目经理一同串谋,使被告向有关经理提供每月3万元的款项,作为就该份水务署合约对“新辉交建”予以或曾经予以优待的报酬。廉署调查显示,涉案的每月贿款据报总额达99万元。水务署及化学工程公司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