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召开的省政协“我省劳动力转移情况”专题协商会发布了《关于“双转移”中劳动力转移重点政策调整的协商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称,目前我省农村近90%的剩余劳动力已转移出去,个别地方转移率超过95%,农村劳动力已基本实现了转移。
●四年成效农民工资性收入增58.9%
《报告》显示,2008年至2012年6月底,全省转移农村劳动力534.4万人,33.2万名异地务工人员入户城镇,转移呈现“两升两降两增”的态势:本省农村转移劳动力总量上升了296万人,外省户籍转移劳动力总量下降了233万人;粤东、西、北地区新增吸纳本省农村转移劳动力的比重上升了11.2个百分点,珠三角地区相应下降了11.2个百分点。全省农民工资性收入2011年为5854.7元,比2008年增幅58.9%,粤东、西、北地区2011年GDP增速分别超出珠三角地区2.9、2.2和2.6个百分点。
《报告》指出,目前我省农村剩余劳动力将近90%已转移出去,个别地方转移率超过95%,农村劳动力已基本实现了转移。
●技能提升340.9万人获职业资格证
在劳动力培训方面,《报告》指出,各地围绕产业特色特别是园区主导产业对人才的需求,积极开展订单、定向、委托等培训,促进了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服务了产业转型升级的需要。
截至今年6月底,全省共有340.9万农村劳动力通过技能培训并取得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其中,岗前培训325.6万人,在岗培训15.3万人。
但是,过去以促进农民“洗脚上田”、实现就业为主的目标政策,已经不能适应当前形势的变化。据我省对今年春节后务工人员返乡的相关调查,企业用工缺口峰值达到80至100万,90%企业存在需要招工的问题,特别是缺技术工人,因此急需研究应对“用工荒”的良策。
省政协办公厅一位负责人称:“一些地方农村劳动力就业后每年的回流率达到了10%,个别高的地方达到了30%,这种现状显然无法支撑产业转型升级的人才需求,因此应及时将技能培训的重点转移到在岗提升培训上来。”
●政策建议培训实行学分制可换专业
广东劳动力转移工作成效显著,得到相关主体的充分肯定,如培训机构对认定和监管的满意率超过了90%,务工人员对专场招聘的满意率超过了77%,企业对劳动合同签订的督促满意率超过了85%。
根据我省劳动力转移培训面临的挑战,《报告》也提出了相应的政策调整建议。其中包括完善农村劳动力技能提升的协调机制,做好顶层设计。对劳动力的培训政策、资金、统筹管理等确定部门责任,统一标准、统一划拨、统一申请程序。调整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相关规定,实行弹性学制或学分制,允许根据个人爱好和特长有限度地转换专业,调动受训者和培训机构的积极性。同时建立培训资金预拨款制度,促进技能培训由岗前向在岗延伸,以及推动转移劳动力就业稳定等。(记者/雷辉 通讯员/陈青 魏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