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记者从市城建局获悉,沈阳将组建城市环境卫生监察队加强对城区范围内的所有建筑工地的监管,全面开展建筑工地污染环境专项整治工作,规范建筑工地车辆出入工地管理,确保工地内及周边环境整洁,从源头上解决建筑工地污染环境行为。
本次环境专项整治主要检查以下内容:建筑工地出口处未按规定实施硬覆盖及未设置车辆冲洗设备等行为;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沿途撒落及车轮带泥污染街路行为;不进行密闭改装或改装车辆密闭严重损坏仍从事城市垃圾和散流体物料运输行为。
整治过程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自查整改阶段(8月27日至9月10日),由各区城(建)管局负责组织对本辖区内所有的建筑工地登记,逐个进行自查、自纠,对存在问题的建筑工地督促整改;第二阶段为集中整治阶段(9月10日至9月30日),由各区城(建)管局联合区行政执法、城建、公安等部门组成执法队伍,对不按规定整改、整改不达标、造成环境污染的建筑工地进行执法检查,对情节严重的予以处罚;第三阶段为巩固提升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由各区城(建)管局负责对辖区内建筑工地实行长效化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成立专门的执法监察队伍,采取封堵、处罚、通报等方式,加大对建筑工地的整治力度和管理,巩固整治成果。
在整治过程中,各区监察队伍将加强日常巡视、检查,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实行长效化管理,从根本上解决建筑工地污染环境的问题。市城建局也将成立专项督查组,采取包片巡查、不定期抽查、现场指导等方式,加强对各区建筑工地管理的督查工作,督查结果将向社会定期通报。 (记者李海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