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张家界8月31日电(屈平 崔钦)31日,备受关注的“杀人董事长”陈大坤等人故意杀人、非法拘禁、私藏弹药案在湖南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罪犯陈大坤、漆国礼同时被执行死刑。
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确认,2003年8月,故意杀人犯陈大坤在张家界桑植县两河口乡组建立魔芋食品厂,并注册成立张家界绿丰农副产品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丰公司)。
2005年11月,被害人郭国钢入股绿丰公司,2008年4月郭国钢退股,与陈大坤产生经济纠纷。2008年8月19日20时许,陈大坤以谈项目为名将郭国钢骗至张家界永定城区某餐厅包厢,并指使早安排到该餐厅的故意杀人犯漆国礼、同案犯覃孟君(已判刑)将安眠药放入郭国钢的饮料中。
郭国钢喝下饮料后,陈大坤将郭国钢骗至永定城区民航山庄某房间,并按计划借故离开。陈大坤通过手机短信指令漆国礼、同案犯向延庆(已判刑)、覃孟君动手。漆国礼用陈大坤提供的橡胶警棍连续打击郭国钢头部、胸部,因郭国钢反抗,向延庆、覃孟君将郭国钢控制住,漆国礼又用皮带勒郭国钢颈部,致郭国钢呼吸衰竭死亡。
2008年7月7日,陈大坤将与其有经济纠纷的倪为宽骗至桑植县某出租房,交给漆国礼、向延庆、覃孟君看管。三人按照陈大坤的安排,用绳索捆绑倪为宽进行殴打,将其非法拘禁。次日22时许,漆国礼、向延庆、覃孟君三人在陈大坤的指使下,又将倪为宽装在纸箱内运至绿丰公司办公室的卫生间,交给陈大坤后离开。此后,倪为宽失踪。
2008年5月23日,陈大坤将与其有经济纠纷的严桂兰骗至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白马小区31栋5单元602室,由陈大坤、向延庆非法控制。次日,陈大坤又通知漆国礼到昆明市共同对严桂兰进行控制。同年5月30日,严桂兰由陈大坤一人控制。此后,严桂兰失踪。
2008年10月24日,张家界市公安局永定分局依法对陈大坤位于张家界市国家安全局的宿舍进行搜查,现场缴获陈大坤私藏的7.62毫米子弹129发、7.26毫米子弹140发、16#猎枪子弹38发、5.6毫米运动弹77发。
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经一审审理,于2010年7月14日依法判处被告人陈大坤、漆国礼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陈大坤等人不服,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二审审理,于2012年2月15日作出终审判决,驳回陈大坤等人上诉,维持死刑判决,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依法裁定核准被告人陈大坤、漆国礼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罪犯陈大坤、漆国礼执行枪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