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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茂高速交通事故反思:事故为何再次跑赢监管?

2012-09-02 12:26:00 来源: 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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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茂高速“8·26”特大交通事故现场。赵彬摄

  “每一起事故都提出了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建议,但没有人好好重视、好好落实,所以下次发生的事故还是这些原因,下次提的建议还是这些话,只不过是把词前后顺序颠倒颠倒。”8月29日,陕西延安,国务院“8·26”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国家安监总局副局长、调查组组长王德学的“多说几句”让会场一片沉寂。

  这句说到根上的话似乎斩断了人们思维、言说的余地:事故,整改;再事故,再整改……整改一直就这样做事故的“跟屁虫”,似乎已固化成事故的结尾。

  生还者的记忆

  9月1日,包茂高速“8·26”特大交通事故第七日,也是民间习俗里逝者魂魄的“头七”回家日。在生者眼中,7天前那惨烈的一幕仍挥之不去。

  8月26日凌晨2时18分许,包茂高速(包头至广东茂名)陕西省延安市安塞段,由北向南K485+95米处。一辆满载39人由呼和浩特驶往西安的宇通牌双层卧铺客车,与一辆装满甲醇由陕西榆林市驶往陕西韩城市的重型罐式半挂车追尾碰撞,致甲醇泄漏燃烧。凶猛的大火瞬间吞噬了客车上的36条人命,仅有3名乘客翻出车窗侥幸逃生。

  肇事卧铺大客车属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运输集团公司,肇事大货车属河南省孟州市第一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经查,这辆核载39人、实载39人的大客车8月25日17时从呼和浩特市长途汽车站驶出,出站时车上共有三位司机,驶出呼和浩特之后,中途更换过司机,其中一位在包头下车;大货车核载40吨,实载甲醇35.22吨,系从陕西榆林能化有限公司装载甲醇运往陕西韩城市。出事时,大货车系从包茂高速公路安塞服务区休息后出发,刚驶入高速公路73米,就被已经行驶了9个多小时、疾驶而来的卧铺客车撞上尾部,货车罐体尾部深深嵌入客车头部。于是,甲醇泄漏起火,形成“流淌性”火灾,蔓延至乘客熟睡的客车,导致灾难发生。

  据初步调查取证,事故主要原因一是大客车驾驶人对前方道路交通状况观察不周,临危采取措施不当;二是大货车从服务区驶入高速公路,在加速车道未按规定变更车道,提前驶入行车道。

  事故现场惨不忍睹,10余米的刹车痕迹前面,大客车头部严重变形,车体被烧成了“架子”,旁边绿化带树木被烧焦,而罐车尾部严重损坏。幸存者王咸泽及服务区加油站员工张亚平,见证了这起被王德学称为“今年以来全国发生的第一起特别重大事故”的惨烈。

  在呼市打工、准备经西安回老家重庆云阳县的王咸泽至今惊魂未定。他侥幸睡在有活动窗户的最末排的上铺。当时他正在睡觉,被撞车惊醒后又被接踵而至的冲击波震昏,随后又被浓烟呛醒,其时他的双脚已卡进前面铺位的缝隙里失去知觉,强烈的逃生意识让他用双手推开窗户、搬动双腿爬出了地狱般的车厢。王咸泽到路边回看时,车里已无人声,只有噼里啪啦燃烧的声音……整个过程只有几分钟。“撞击的时候,我听到车厢有人在喊、惨叫……这股冲击波,感觉像炸弹。”王咸泽回忆说。

  张亚平说,当时他正值班,一声巨响后就见火光冲天,他和同事拿起灭火器去救援,但无济于事。后来,安塞县消防大队赶到,于3时42分左右将火灾扑灭。

  ……

  截至目前,死者身份认定、家属安抚、伤者救治、相关赔偿等都在按部就班进行,事故本身的处置渐近尾声。

  似曾相识的事故

  但是,事故引起的冲击,特别是政策、治理层面的行动则刚刚展开或正如火如荼。

  事故发生当天下午,国务院成立事故调查组,国家安监总局副局长孙华山会同公安部副部长黄明率工作组赴现场,指导救援,展开调查。陕西省省长赵正永在事故现场宣布,立刻对全省交通安全状况进行排查整治,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严控跨省客运班线,推行客车凌晨2点到5点停运的规定,确保交通安全。

  8月27日,交通运输部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长途客运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认真吸取“8·26”特大交通事故教训,全面排查整治长途班线客车隐患,千公里以上班线必须落实中途休息制度,加强监控车辆出站、超速、中途停车,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同一天,陕西省政府常务会决定,一周后强制取缔夜间“红眼客车”,途经陕西客车夜间也要强制休息。

  紧接着,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召开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保障道路畅通工作会议,决定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交通安全生产管理大检查大整顿,对夜班车进行排查,重点排查数量、运营情况、车辆技术状况、驾驶员持证情况、具体路线等,对1至7月份的道路运输情况进行层层总结,找问题、找差距、找不足,要求从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细节入手,把各项工作都落实到行动上。

  事故发生后,内蒙古紧急展开大检查,浙江对长途客车实行“宵禁”,江苏全线禁行“红眼班车”,河南禁止收费站凌晨2时到5时放行客车……

  然而,所有这些,动作、反思,行动或政策,都是如此的似曾相识。

  ——仅2011年的山西,3月16日,临汾境内,一辆跨省运营的双层卧铺客车与一辆半挂货车相撞,12人死亡、16人受伤;7月2日,太长高速公路一辆双层卧铺客车坠沟,9人死亡;7月4日,太原市南环高速公路一辆双层卧铺客车发生事故,死亡2人。此后,山西出台规定,禁止跨省运营的双层卧铺客车在每日20点至次日6点驶入山西境内的高速公路。

  ——2011年7月4日凌晨,湖北随岳高速公路湖北珠玑站口附近,发生一起货车与客车追尾重大交通事故,26人死亡、29人受伤。湖北省随后展开调查整改,2人移送司法机关,21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调查组提出5个“进一步”整改措施。

  ——2011年7月22日凌晨,京珠高速河南信阳市境内,一辆长途双层卧铺客车非法携带、运输危险化学品引发大火,41人死亡、6人受伤。事后调查、整顿,10人被批准逮捕,32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国务院调查组提出5个“进一步”整改措施,山东、河南展开整顿行动;交通运输部提出对卧铺客车的两项“特别监管措施”。

  ……

  处理不可谓不重,涉及人员不可谓不广,反思不可谓不彻底,出台措施不可谓不全面。但是,交通事故悲剧势头丝毫不减。据报道,不完全统计,最近17个月,全国至少发生6起双层卧铺客车事故,致132人遇难,车祸发生时间多在凌晨。

  就在“8·26”特大交通事故发生以来的短短7天,类似悲剧接连上演:8月26日下午,沪蓉高速四川广安境内一辆面包车追尾大货车,造成12人死亡;8月27日下午,青银高速陕西绥德县境内商务车追尾大货车,造成9人死亡;8月28日凌晨1时左右,山东济南济菏高速68公里处发生一起车祸,一河南牌照双层卧铺客车与一辆载盐大货车发生追尾,造成1人死亡(司机)、2人重伤、10余人轻伤。

  残酷的现实冰冷铁硬,仿佛在故意挑衅、藐视着什么。

  禁令为何形同虚设 ?

  人们不禁要追问,这是为什么?对同样事故的反思、整改究竟何时到头?总是落在事故后面的大整顿、大检查有没有可能未雨绸缪?

  尽管“8·26”事故的具体原因还有待调查,但可以肯定,导致事故的原因并不新鲜。调查组成员、公安部交管局局长杨钧说,从这起事故初步调查情况看,暴露出的问题最突出的表现还是在管理不到位,长期存在的隐患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2011年7月24日,在京港澳高速河南信阳段“7·22”客车燃烧事故后,交通运输部对卧铺客车专门定规:一是卧铺客车必须强制安装车载视频装置,由企业随时监控车厢内情况;二是超长途连续运行的卧铺客车“凌晨2时至5时临时停车休息”。

  但据报道,有记者去客运企业查看正在运行的GPS卫星定位监控平台,发现“一些系统的实际效果之差令人咋舌……设备形同虚设”;而“强制休息”制度“很难落实”,这一点又再次被本次事故证实。

  2011年12月31日,工信部和公安部联合发布通知,规定自今年3月1日起,相关卧铺客车产品暂停生产、销售。但该规定实行近半年之后,卧铺大巴仍然在市场上卖得火热。

  ……

  国家安监总局副局长王德学在8月29日调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说:长途客运车辆的安全监管工作不力;部分运输企业GPS监控没有发挥有效作用,三超一疲劳等非法违规行为大量存在,疲劳驾驶超速行驶成为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他坦承这些话不过是在不断重复。现场的人们都听得出,他这番“多说几句”中,有着深深的怒其不争的疲惫和无奈。

  针对层出不穷的事故,西北政法大学教授谢德成表示,从根本上讲,问题出在各行各业的“唯指标论”、“唯效率论”,而没有把安全放在第一,虽有安全一票否决之说,但出了事才否决,在预防上体现不出来。而陕西省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副所长王建康则认为,加强监管固然重要,但不可能全管起来,长远看还是要进行全民安全意识、知识的教育、普及。每个人都关心身边的安全,才能编织出一张安全大网。□本报记者 毛浓曦

[作者:唐伟杰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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