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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禁烟范围
1
全部室内工作场所。
2
大部分公共场所,如学校、医院、商场、图书馆、影剧院、展览馆、公共办事区域、妇幼活动场所、体育运动场所等;歌舞娱乐、游戏休闲场所、候机(车)室和面积在150平方米或75座以上的餐饮场所的指定禁烟区域等。
3
公共交通工具内部及其售票厅。
以上场所禁止吸烟,违者罚款50元。
全市统一举报投诉电话:12319
新旧控烟条例对比
旧版《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条例规定:烟民若被发现违例吸烟或携带燃着的烟具,在经劝导并纠正后,可免予处罚。
新版《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违例吸烟或携带燃着的烟具,将在被责令纠正后,立即罚款50元。
旧规实施期间仅1人挨罚
据了解,《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修正案生效以前,由于执法程序繁琐,需先警告再罚款,近2年的时间中,仅有1人受到罚款。
据统计,截至今年8月10日,全市共检查各类公共场所27.08万场次,发出整改通知文书7.87万宗,劝阻个人吸烟行为9.4万宗。依法对1名个人和12家企业实施处罚,累计罚款7.955万元。12319热线收到投诉2327宗。(来源: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