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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公司壳”买房多花几十万

2012-09-03 08:37:00 来源: 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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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自己没有购房资格,可以通过注册一家公司来“借壳”买房。近日,有些媒体开始风传房地产公司打着可以“借壳”买房的名义,吸引没有资格的购房人。这个消息,让在北京漂了8年,却因为频频跳槽没有连续纳税社保证明的小杜动了心。

  本周末,记者跟随小杜连跑了多个咨询、代办公司,得到的结论却是,“借壳”买房不仅不是一条捷径,反而要为支付后续的费用多掏几十万元。“这也太不值了!还不如去买50年产权的商住两用楼。”奔波了两天以后,精疲力尽的小杜得出了如上结论。

  第一道坎:

  “借壳”买房得用全款

  在朝阳区望京一家咨询代办公司中,小杜见到了比他还年轻的咨询人。咨询人先泼了他一盆冷水:以一套200万元的住宅为例,如果业主想要通过注册公司购买房产,首先就要至少存入200万元的注册资本金,如果只注册一个3万元的公司,随后或者要办理增资197万元的手续,或者要按照收入197万元的标准纳税。

  但这也意味着,用公司名义买房很难办理房贷,只能一次性付全款。

  “如果真有200万全款,我还不如干别的去,何苦还买房呢?”小杜说。

  咨询人转着笔,不紧不慢地回答说,想要贷款也成,但个人账户的公积金和商业贷款利率优惠肯定享受不了;如果要走中小企业抵押贷款,首先得有抵押物,一般利率为10%左右。“抵押贷款利率可以比国家基准利率上浮最高30个百分点,你要是买首套房还能打折,这一涨一降得差了小一半。”咨询人说。

  再加上如果用公司名义贷款,是不能直接买房的,咨询人建议小杜想想别的办法,“毕竟贷款利息高,时间又短,还不如等到有机会时,踏踏实实用自己名字买房。”

  第二道坎:

  不享受契税优惠

  走出这家公司后,小杜有些沮丧,但并没死心。

  “我想着房子总得买,这会儿出手合适。”在摇摇晃晃的696路公交车上,小杜奔向了下一个代办公司。他在网上查询到,这家位于安慧桥的代办公司,曾经办理过替公司买房的业务。

  “你要买多大的房子?值多少钱?才200万?”代办公司一名留守的员工听到这个,都不愿给他开门。

  但禁不住小杜磨,这名员工给他透了点儿“底”,有些公司购房,本来就不是走这种“借壳”流程,而是公司老板自己没有购房名额,因此借用公司名义买了自住。

  “甭说全款贷款了,就连契税都没有优惠,多掏的那几万块钱,你自己琢磨用不用掂量掂量。”这名男员工说。

  小杜随后打听到,到了缴纳契税时,无论这套房是否符合税率优惠标准,都要按3%缴纳契税。相当于一套200万元的房子,要交6万元的税。小杜即使作为法人代表名下又无房,也不能按照“首套”标准认定。

  按照这名员工最后开出的报价单,如果购房人闹不清楚那办公司林林总总的手续,还得找个代办公司代办,整套手续办下来,还得交500元的代办费。另外,购房人自负取照费用1600元、刻章备案800元、验资费用1500元,组织机构代码费用30元,如果购房人本身找不到公司营业地址,还得缴纳一年3000元的“租地”费用,整体计算下来,少则4000多元,多则近万元。

  在记者随后查询到的另外一家公司也给出了报价。业务员说,首次缴纳的契税并不是大头儿,而是为了维持这个公司所需要的费用。如果是注册资本金为200万元的空壳公司,如今还要安装税控机,一年的费用大约为1.7万元;记账费优惠后一年2400元,正规注册地址“租地费”一年1.2万元。整个算下来,每年花费3万元左右。“如果企业不进行运营,则不需要缴纳营业税。如果以后还有运营的想法,最好每个月交10元的营业税,一年交200元左右的个人所得税,可以用来表示公司还在运营。”该工作人员表示。

  就算不为这个公司交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以小杜目前所在公司已经为他缴纳两年社保计算,他还得再踏踏实实干3年,才能获得购房资格,这3年中维护“空壳”公司的成本,大约为6.5万元到9.5万元之间。

  第三道坎:

  过户给个人不容易

  眼看着多掏了3万元契税,又得多掏近10万元的后续费用,小杜陷入了沉思。可没过多久,他眼睛重新亮了起来:“如果我以公司名义把这套房奖励给自己,再注销公司不就完了?”

  “没那么简单。”一家正规会计公司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小杜以个人名义接受公司价值200万元的“奖励”,首先面临的,就是缴纳45%的个人所得税,也就是90万元。

  记者计算后发现,如果要规规矩矩交了这90万元,意味着小杜买一套200万元房屋的费用,已经涨到了300万出头。

  小杜还打算,以自己借钱给公司运营,公司宣告破产,自己再以房屋为抵押物给自己“还账”。“但一个公司的法人代表也是你,借款给公司的人也是你,这不合理。”这位负责人说。这是偷税漏税的一种,是严重的违法行为,风险极大。

  “那如果以公司名义原价卖给我成不成呢?要不也太不值了。”昨晚,小杜还不死心,继续追问着记者。

  一位房屋产权交易部门相关负责人给出了答复:如果购房人仍旧没有购房资格,仍不具备“被卖房”的条件,以公司名义购房虽然不属于限购范围,但风险极大,不建议购房人铤而走险。(记者 耿诺 实习生 陈诺)

[作者:张慧鑫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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