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9月1日起,《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新国标正式实施,时速20公里以上、50公里以下,重量超40公斤电动车被作为轻便摩托车纳入机动车管理,交警部门将对符合机动车标准、同时具有工信部及公安部机动车公告的产品受理注册登记,驾驶者要办理上牌照、考驾照、买保险等手续后才可以合法上路。昨日,这起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消息一经媒体披露,立即引来读者热议。记者遂就此事采访警方,郑州警方回应称,目前郑州配套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尚未出台,警方将暂不执行新规定。
(见习记者 高鸿鹏 文 记者 许俊文 图)
非机动车
●1999年,《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颁布。
●2009年,《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出台。当年12月底,国家标准委下发通知,暂缓实行这一标准。
机动车
●2012年5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公布。
●2012年9月1日起,《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实施。
——电动车标准出台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