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即时新闻

幼儿园出纳挪用公款炒股 走投无路打举报电话咨询

2012-09-10 08:32:00 来源: 检察日报 
字号  

  “经查,自2010年12月22日至2011年4月22日,高贺金先后17次用现金支票取款43.8万余元,4次用转账支票倒出现金52.4万余元,除11.9万余元用于单位日常开支外,其余全部用于个人炒股。”办案检察官秦石蒙介绍。

  打举报电话,他“举报”了自己

  为炒股,他赔光所有存款和两处房产;为炒股,他挪用单位公款84.2万余元;为炒股,他家庭破裂妻离子散。他,就是北京市房山区某公立幼儿园出纳高贺金。

  经房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该区法院近日以挪用公款罪判处高贺金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

  挪用公款炒股,走投无路打举报电话咨询

  “丁零零,丁零零……”2011年4月26日上午,房山区检察院举报中心的电话急促地响起来,接待干警拿起电话,听筒里传来一个男子的声音:“喂,是检察院吗?我要反映问题。”接待干警回答:“这里是房山区检察院,有什么问题你说吧。”

  在交谈过程中,对方吞吞吐吐,欲言又止,不久突然挂断电话。接待干警觉得其中一定有问题,立即将来电号码抄录下来,向主管副检察长南德杭作了汇报。南德杭马上与控申处干警研究,决定主动出击,根据来电号码与来电人联系,了解具体情况。

  房山区检察院控申处随即指定专人不停拨打来电号码,但始终没人接听,次日上午继续拨打电话,9时许对方终于接听电话。接待干警了解到对方叫高贺金,是某公立幼儿园出纳员,因炒股挪用了单位近70万元公款,已无法归还,不知道该怎么办。

  接待干警对高贺金说,其行为已经涉嫌犯罪,除投案自首,别无他路,并劝他“有什么问题可以找检察官面谈,千万不能走极端”。高贺金感动不已,28日上午将其用于支付的银行卡送交房山区检察院举报中心,干警随即将此线索移交该院反贪部门。次日,该院以挪用公款罪对高贺金立案侦查,5月12日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对其决定逮捕。

  赔光家产,为翻本将手伸向公款

  高贺金出生于1975年,2007年10月开始炒股,不成想赔了个底掉,欠下三四十万元高利贷。“我心有不甘,想继续炒股,把赔的钱挣回来。我是出纳,经常接触单位现金支票,就以备用金名义提取现金,投到股市里。”高贺金交代,2010年底他第一次用单位现金支票取了2.6万元,事后没人发现,胆子便大起来,炒股赔钱后就继续挪用公款,结果越挪越多。

  “经查,自2010年12月22日至2011年4月22日,高贺金先后17次用现金支票取款43.8万余元,4次用转账支票倒出现金52.4万余元,除11.9万余元用于单位日常开支外,其余全部用于个人炒股。”办案检察官秦石蒙介绍。

  2011年3月,该幼儿园收了23万元左右的托保费和伙食费,高贺金没有将这些钱存入银行,而是直接投入到股市里,月底单位要结账时他无法还上这笔钱,就一次用转账支票倒出27万元。秦石蒙说:“这是高贺金挪用数额最大的一笔,他用这钱补上了托保费和伙食费,将余款又投到股市里。”

  秦石蒙认为,高贺金之所以赔得如此快,与其找到给业务客户炒股配资的公司有很大关系。2010年6月,高贺金在网上炒股时无意中看到一个投资咨询公司的广告,称可以进行股票融资,即由客户出资,该投资咨询公司再出5倍于客户的资金,合到一起炒股,客户每月支付公司出资5%的利息,炒股所得全部归客户所有,风险也由客户承担。经过实地考察,高贺金交给该公司2万元,作为第一次炒股的启动资金,回家上网一看,其证券公司账户里已有12万元炒股资金。

  合作投资后股票操作由高贺金进行,但该投资咨询公司为了保护其利益要实时监管,并设置了一个警戒线,即客户股票账户资金低至公司出资额的110%时,公司有权对股票平仓,股票卖出的钱先扣除公司本金,余款返还给客户。客户要想继续使用该账户炒股,就得重新投资。在秦石蒙看来,“合作投资放大了其资金,也放大了其风险。”

  此后,高贺金不断接到对方的投资电话,也不断挪用公款投资,直到2011年4月22日,他从单位转账支票中倒出17万元,还上之前因炒股透支的4张信用卡和公积金卡中的钱,剩余的5000元存入单位账户,然后拨打了房山区检察院的举报电话。

  堵住财务管理漏洞,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办案检察官秦石蒙指出,高贺金之所以在短短的4个月内21次挪用公款,是因为其单位财务管理存在漏洞。

  据高贺金交代,他负责管理支票和支票密码,会计保管财务章和人名章。由于会计经常出去办事,为防急用就把财务章和人名章放在其抽屉里,谁想用直接去拿。“我提取现金时非常方便地拿到财务章和人名章,每次取完现金后都把支票存根放到我办公室抽屉里,将金额用铅笔写到存根上。”

  根据财务规定,每月出纳员要和会计对账,然后由会计报财务报表。但高贺金与会计对账时,只拿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账,没有让会计看银行存款对账单。

  “因为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账是平的,我也没在意。2011年4月15日又到了我和他对账的日子,但他不和我对账,只跟我说了一个现金数,银行对账单也不给我。26日我要向上级报账,就主动到单位开户行查询当月的银行对账单,结果发现对账单上的存款余额只有2.9万元,立即向园长汇报了这个情况。”该幼儿园会计接受办案检察官询问时说。

  该幼儿园园长立即找高贺金,高贺金说他挪用了单位公款炒股,都赔了,家里房子也卖了,爱人也与他离了婚,他很后悔,已经打了房山区检察院的举报电话。秦石蒙说:“我们找他前妻了解情况时,他前妻和3岁的女儿住在出租房里,生活比较惨。”

  针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被害单位财务管理办法未能有效落实,会计、出纳等财务人员的权利和义务没有科学的制约监督机制,财务公章管理存在较大漏洞,给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机等问题,房山区检察院向发案幼儿园的上级单位发出检察建议,就上述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措施。

  该幼儿园的上级单位非常重视,及时加强了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并作了书面回复。

  9月6日,办案检察官回访了案发幼儿园,发现该幼儿园通过建章立制,堵塞了所有财务漏洞,尤其加强了财务章和人名章的管理。“这样一来,既不会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又保护了我们工作人员。”幼儿园新任出纳说。(翟兰云)

[作者:肖媛媛  编辑:]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