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了解到,从17日起,非京籍就业人员补缴(不能断缴)社会保险可以在京办理出入境证件。
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负责人介绍,17日起,在京就业的非京籍人员补缴医疗险、养老险、工伤险、失业险等社会保险满一年(从申请月的上一个月开始连续往前推算不短于12个月),生育险补缴至2012年1月者,可以在京申请出入境证件。
同时,北京警方提醒在京办理出入境证件的非京籍人员,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在原户籍地申请出入境证件;在原户籍地有未办结申请人员,不再重复受理;非京籍人员在京申请出入境证件需原户籍地审批,办理周期较长,建议申请人根据实际需求合理安排递交申请时间。
非京籍人员在京办理出入境证件,在网上预约申请时应正确选择“证件申请类别”:“首次申请”指未申请过出入境证件情况;“持证换发”指证件有效期将至、证件页即将使用完毕、证件破损影响使用等情况;“持证补发”指证件遗失或者被盗的情况;“护照失效重新申领”指护照过期,再次申请的情况;“护照加注申请”指所持护照的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情况。
从9月1日北京市公安局实施为非北京市户籍就业人员和高等院校在读大学生办理出入境证件的便民措施以来,截至13日,警方已受理申请6000余件次。(记者卢国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