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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曝光一批典型案例 眼花判错案法官被逮捕

2012-09-18 06:25:13 来源: 中原网--郑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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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类问责方式

诫勉谈话;检讨责任;通报批评;调整工作岗位;停职检查;责令辞职;免职。

如发现并及时主动纠正错误,未造成或及时挽回损失和影响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予问责,受到问责的,同时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要求

因故意和重大过失办错案的,先追究院长责任

“作为院长,作为庭长,自己的部下进了监狱,扪心自问,你是一个好的领导吗?是一个称职的领导吗?”

张立勇认为,各级法院特别是主要领导要立足于自己查、主动查,不管涉及什么人,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允许瞒案不报、压案不查。对那些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的单位,一经发现要坚决取消年度评先资格,对因故意和重大过失办错案的法官,要终身负责。凡是出现因故意和重大过失造成错案的,首先要追究所在法院院长的责任。

[作者:鲁燕  编辑: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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