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一八”事变日军血腥暴行
日军屠杀无辜人民将首级挂于电线杆示众
日军砍下中国人的头拿着示众
“九·一八”事变期间,日军在沈阳等地肆意烧、杀、淫、掠,犯下滔天罪行。
(一)烧。9月18日夜,日军炮轰北大营,火药库火光冲天,烧成一片废墟。沈阳市和平区居民的住宅多处被炮击,房屋被烧毁,受害居民流离失所,群集郊外避难,有的背井离乡逃往关内。“沈阳某亲日派富户住宅被炮火毁坏,家破人亡”。日军进犯吉林红顶山,飞机轰炸兵营、民房,大火弥漫。日军所到之处,被烧毁的机关、学校、商店、民宅等无法计算。
(二)杀。日军在“九·一八”事变期间,杀害我东北同胞,形式多样,手段残暴,无以复加。
(三)淫。日军所到之处,成千上万的中国妇女惨遭蹂躏。
(四)掠。日军除对商店进行抢劫外,还将商埠之要人住宅,一概占据,先由兵士搜查,然后即由载重汽车将财物抢去,不能载去者即予捣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