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我省将建立适度普惠的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体系
□记者 裴蕾 实习生 田冰姝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河南省第十七次民政会议上获悉,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民政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2015年我省将发展适度普惠的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体系,促进城乡居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关键词 救灾
自然灾害发生12小时内,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可得到救助保障
一旦灾情发生,我省如何快速实现减灾救灾?《意见》提出,将建立省级灾害救助应急指挥平台,加强救灾装备和救灾预案体系建设,加快推进中央救灾物资郑州储备库、省救灾物资储备库和综合减灾培训演练基地建设,在多灾易灾市(县)设立救灾物资储备库。
同时,要加强灾情管理和信息核报工作,推进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到“十二五”末,每个城乡社区至少有1名灾害信息员。我省将提升灾害救助应急能力,确保自然灾害发生12小时内,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保障。
关键词 社会救助
合理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
对于困难群体来说,完善的社会救助体系备受关注。我省提出,将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合理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逐步扩大城乡低保对象覆盖范围,完善长期公示制度,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按标施保”。
值得关注的是,为推动此项工作,我省将建立城乡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和以市、县为主的专业化核对机构,加快建设低收入家庭认定信息共享及比对平台。
城乡医疗救助建设方面,“十二五”期间,我省将基本建成与城镇医保和新农合无缝衔接的医疗救助同步结算平台,加快建设城乡统筹、科学有效的重特大疾病救助制度,适度扩大医疗救助覆盖面,提高医疗费用救助比例。
此外,我省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确保不低于当地农村居民平均生活水平,努力提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集中供养率。
关键词 社会福利
“十二五”期间,市辖区将普遍建设社会捐赠接收站
“推动社会福利事业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发展。”我省明确提出,“十二五”期间,按照“试点先行、分期分批”的建设原则,每个县(市)建成1所集养护、康复、托管于一体,为老年人、孤儿、精神病人、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孤老优抚对象等特殊困难群体提供服务的综合性社会福利中心。
我省还将全面落实孤儿最低养育标准,建立孤儿基本生活费自然增长机制,完善孤儿安置、养育、教育、医疗康复、成年后就业、住房保障的政策体系。
养老方面,我省将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引导和支持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到“十二五”末,实现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30张以上,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托老和互助养老站(点)等服务网络覆盖全省城镇社区和60%以上的农村建制村。
公益慈善方面,“十二五”期间,全省、市辖区和有条件的乡(镇)将普遍建有社会捐赠接收站(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