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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郑州保障房制度 月收入2280元可申请公租房

2012-09-20 06:42:51 来源: 中原网--郑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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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适房:上市交易要上缴70%差价款

郑州目前经济适用房均价在每平方米2800元左右,如果是2010年4月15日之后购买的房子,按照30%的购房价补缴差价款取得完全产权,房价约为每平方米3640元,然后在市场上转手出售的话,每平方米一般能盈利3000元左右。

昨天的通气会上,市房管局副局长贺明理指出,由于中间的利差仍然比较大,使得不少投机钻营者参与其中。从去年以来,郑州市已经多次出台经适房交易新政策,目的就是彻底挤压盈利空间。

市政府此次出台的通知规定,自2012年9月1日起,已购经济适用房或已取得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的,要按照规定进行处置;新取得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的,所购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时,应按照届时的交易评估价与原购房价价差的70%缴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取得完全产权,或由政府优先回购,回购价格按照原购房价格并考虑折旧和同期银行贷款利息等因素综合确定。

不过,贺明理表示,鼓励市民购买经适房后用来居住而不鼓励交易。只要不上市交易,就可以不补缴差价,使其真正发挥住房保障功能。

同时,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按照“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的思路,凡是9月1日前已递交申请资料,在区房管部门已生成轮候资格号的家庭,上市交易管理仍执行原来的规定,即按照购房价的30%补缴差价款取得完全产权;9月1日后新申请的,一律执行新规定。

公租房:月入2280元以下即能申请

市房管局规划和住房保障处处长冯荣智介绍,针对前一阶段公租房申请中老百姓反映的一些问题,此次市政府专门出台规定,放宽了公租房准入门槛,方便大家进行申请。今年年底能完成装修的有275套,正在装修的有1048户,完成装修后,这些房源都将面向社会公开配租。此次公租房申请资格调整主要涉及四个方面:

[作者:  编辑: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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