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郑州市第十七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暨第十四届文学艺术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宣传部,郑东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航空港区管委会党办,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繁荣文艺创作,鼓励多出精品,推动郑州文艺事业大发展大繁荣,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决定年底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郑州市第十七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暨第十四届文学艺术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切实发挥优秀作品的导向示范作用,充分调动广大文艺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创作生产思想性与艺术性相统一,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文艺作品,鼓励有利于陶冶情操、愉悦身心、寓教于乐的文艺作品,抵制低俗之风,为郑州都市区建设提供更好更多的精神食粮。
二、评选原则
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和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坚持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的统一,坚持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统一,把一年来真正符合先进文化发展方向、代表精神产品创作水平和成就的作品推荐评选出来,把真正体现时代精神、具有地域特色和较强吸引力、感召力的优秀作品推荐评选出来,把群众喜闻乐见、具有一定市场影响力和覆盖率的作品推荐评选出来。
三、参评门类
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主要包括:戏剧、电影、电视剧(片)、电视动画片、广播剧、歌曲、文艺类图书(长篇小说、报告文学、纪实文学)。
文学艺术优秀成果奖主要包括:舞蹈、大型文艺活动、曲艺、音乐、杂技、民间工艺、美术、书法、摄影、文艺评论。
四、申报范围
2011年10月1日-2012年9月30日之间演出、播映、出版的符合申报条件的文艺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