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湄公河“10·5”惨案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中,主犯糯康对指控罪名拒不承认,否认组织策划“10·5”案,但其他5名同伙均称糯康就是“10·5”案的指使者。除“10·5”惨案外,糯康集团还涉嫌另外一起绑架船员索要赎金的案件。
-押送
警车开道装甲车断后
昨天一早,糯康等6名嫌犯走出看守所,被押赴法院接受庭审。车队由警车开道,两辆装甲车一前一后将押送嫌犯的车队夹在中间。6名嫌犯分乘6辆押解车,每名嫌犯均由两名法警、两名特警和两名武警看守。
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前,执勤交警负责疏导交通,两辆特警防爆车及多名特警在现场警戒。大批媒体记者等待采访庭审情况。
参加旁听的有300多人,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以及老挝和泰国领馆的工作人员。两个国家的领馆人员表示,他们将会把庭审情况向本国政府汇报。法庭内还特意设置了翻译席。
-指控
毒枭曾经绑架我船员
昨天上午9点半,糯康等6名被告人被押进法庭。
根据检方指控,糯康集团除涉及“10·5”湄公河惨案外,还涉嫌一起绑架案。
起诉书显示,糯康、桑康、依莱、翁蔑(另案处理)、弄罗(另案处理)等人策划劫持中国船只、杀害中国船员,并在船上放置毒品栽赃陷害船员。
去年10月5日早,根据糯康的授意,在桑康的指挥下,翁蔑带领多人(均另案处理),携带枪支驾乘快艇,在湄公河劫持了中国的两艘商船。扎西卡、扎波、扎拖波等人赶到“弄要”参与武装劫船。翁蔑、扎西卡等人在船上向中国船员开枪射击后驾乘快艇逃离。此时,在岸边等候的泰国不法军人向中国船开枪射击,登船后继续射击,并将中国船员尸体抛入河中。
检方指控,糯康犯故意杀人罪、运输毒品罪、绑架罪和劫持船只罪;桑康犯故意杀人罪、运输毒品罪、绑架罪和劫持船只罪;依莱犯故意杀人罪、运输毒品罪、绑架罪和劫持船只罪;扎西卡犯故意杀人罪、绑架罪、劫持船只罪;扎波犯故意杀人罪、绑架罪、劫持船只罪;扎拖波犯劫持船只罪。
经勘查,在“玉兴8号”驾驶室发现了杨德毅的尸体。去年10月7日至11日,在泰国清盛港附近,又陆续找到12具船员尸体。
在“玉兴8号”和“华平号”上共查获919600粒毒品可疑物,经鉴定,毒品可疑物为甲基苯丙胺,即冰毒。
去年4月2日和4月3日,桑康、翁蔑、扎西卡、扎波等人,还在湄公河“挡石栏”滩头,劫持中国货船和客船的船长以及15名船员等,并对他们进行捆绑和殴打。最后,在收到2500万泰铢(约合510多万元人民币)后,糯康集团才将中国船员释放。
-供述
糯康称惨案与己无关
当检察官提问糯康,是否组织策划指挥“10·5”案时,糯康予以否认。他当庭表示,此案是泰国一些军人所为,自己是看电视时才得知发生惨案的。此案是团伙四号人物翁蔑等人干的,没有人告诉过他。
虽然糯康极力否认,但桑康、依莱等其他5名被告人都指证,两起案件都是糯康组织策划并指挥实施的,糯康对手下恩威并施,给钱的同时,还经常威胁手下,“要求我们不能乱说否则就打死”。
公安部禁毒局局长、“10·5”案专案组组长刘跃进表示,糯康从一开始就抵赖,而且反复无常,但不管糯康怎么抵赖也改变不了犯罪的事实,因为证据是确凿的。
云南省公安厅负责人表示,糯康庭上的说辞体现了他狡诈的一面。糯康在组织的地位和作用,以及所犯下的罪行,都有证据能证明。
据糯康的辩护律师林丽说,在会见糯康时,发现对方说话比较绕,“确实比较狡猾”。
-遭遇
对我船员施“水刑”强迫承认运输毒品
冉先生是“4·2”案中被劫持的人质之一。在法庭上,他描述了自己的遭遇。
据冉先生说,当天3艘小快艇将船逼停,十几人拿着枪登上货船,将他带走。冉先生被带到一片树林的小溪边,对方问他有没有运过毒,冉先生表示没有。此后,两人按着冉先生,在其脸上蒙着布浇水,冉先生因被浇窒息晕了过去。很快冉先生被弄醒,再次被问有没有运过毒,冉先生仍然表示没有,接着再次被浇水。被用刑五六次后,冉先生说,他觉得自己快要死了,这时有人对他说,“今天不承认也得承认,否则弄死你”。在此情况下,冉先生按照对方的意思,承认运过八九次毒。
在交过赎金后,冉先生被释放。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袁国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