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观点
“‘荒唐’答复与法理不符”
北大法学院教授,公众参与研究与支持中心主任王锡锌昨日表示,陕西财政厅对“杨达才工资公开申请”做出的回复与法理不符。
他解释说,《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立法逻辑,首先是明确哪些是政府信息;其次,政府信息应当公开;第三步,“哪些信息可以不公开”。按照这样的法律规则,政府部门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只能做出“予以公开”、“不予以公开”或“该信息不存在”这三种答复。
王锡锌认为,陕西省财政厅这种荒唐答复,应该是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曲解或耍弄。
具体到“表哥”局长杨达才的个人工资信息是否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究竟是否能够公开?王锡锌说,首先,官员工资属于政府信息;同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可以不公开的政府信息,也做了详细的规定,即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可以不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不公开。而杨达才的工资信息,不在此范围内。
王锡锌表示,刘艳峰可持财政厅的回复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受理,并审查陕西省财政厅的回复,是否违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记者魏铭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