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手”不到庭应诉,7家单位被通报
2011年10月27日郑州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加强全市审判机关行政审判工作的决议》,明确规定“制定健全并严格遵守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人民政府要指定专门机构负责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情况的监管和考核,并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同级人大常委会”。
今年5月23日,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强化了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
7月5日,市政府办公厅作出《关于2012年第一季度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情况的通报》,该通报以郑州市中院行政审判庭提供的今年第一季度全市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情况为依据,对经人民法院通知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应诉而未出庭应诉的7家单位进行了通报,使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制度落到了实处,动了真格。
这不仅是郑州市首次对行政首长未出庭应诉情况进行通报,在全省也是首次。
今年上半年,市级以下机关败诉56起
据介绍,郑州市大部分基层法院已成立本地涉诉行政争议协调委员会。
协调委员成立以来,郑州中院与市政府积极开展行政、司法交流,中院行政庭牵头组织召开了20余次专题研讨会和案件协调会,对城乡规划、城市拆迁、房产登记、工商执法等方面的疑难问题进行专题研讨,统一了司法和行政执法标准,并成功协调化解几十起重大复杂案件。
省高院副院长史小红说,对行政机关监督和维护并重,对违法不当的行政行为依法纠正,对合法的行政行为坚决支持。2011年判决市级以下机关败诉42件,2012年上半年判决市级以下机关败诉已达56件。线索提供陈鹏涛 丽平 庆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