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河南省首部劳动用工条例2013年实施 覆盖职工超百万人

2012-09-26 05:18:13 来源: 中原网--郑州日报
字号  

  人大监督

  着力开展执法检查

  法规已经制定,关键在于实施。

  “徒法不足以自行”。法规的实施效果如何,能否行得通、守得住,除了法规本身质量的因素外,监督能否到位也是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

  人大作为立法和监督机构,将切实加强跟踪监督,督促有关部门正确执法,认真研究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属于法规本身问题的,适时启动立法进程;着力开展执法检查,下决心解决一些地方和用人单位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把劳动关系的建立、运行、监督、调处的全过程纳入法制化轨道,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强化劳动监督检查,促进用人单位加强民主管理建设,把职代会、集体协商等民主管理制度与单位其他制度有机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劳动关系主体双方的积极性、主动性,着力化解劳动关系矛盾,推动双方协商共事、机制共建、效益共创、利益共享,努力实现“职工得实惠、单位得效益、经济得发展、社会得稳定”的多赢局面。

  “我们将监督相关单位对《条例》的执行情况,为劳动关系朝着规范有序、合理公正、互利共赢、和谐稳定方向发展提供坚实保证,为加快推进中原经济区郑州都市区建设,把郑州打造成中原经济区核心增长区和最佳宜居环境城市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郑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白红战如此表示。

  法规已制定

  关键在施行

  韩广道

  《郑州市劳动用工条例》将于2013年1月1日起实施。要全面准确认识条例的积极意义,认真抓好贯彻实施,不仅有利于更加切实有效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有利于增强企业凝聚力,促进企业长远发展,对于实现劳资双方利益平衡、促进劳动关系规范有序发展、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进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劳动关系是生产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之一,其协调稳定程度影响并决定着社会和谐的程度,条例立足我市劳动用工管理实际,在注重对用人单位利益给予保护的同时,更加强调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特殊保护,致力于发展维护和谐稳定劳动关系。为此,只有正确全面理解条例的立法宗旨,自觉增强法律意识,才能全面推进条例的贯彻实施。

  法规已经制定,关键在于施行。一定要从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出发,把认真组织实施条例、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注重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与促进单位健康发展相结合,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劳动监察执法,及时查处违法案件,为劳动关系朝着规范有序、合理公正、互利共赢、和谐稳定方向发展提供坚实保证,为加快推进中原经济区郑州都市区建设,为郑州打造成中原经济区核心增长区和最佳宜居环境城市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作者:李娜  编辑:禹亚楠]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