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四,当地政府是否存在违规征地、强行拆迁?
事件发生后,一些村民表示,当地政府在没有征地补偿的情况下,就来推平王家的稻田。王树杰的妻子姜洋此前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他们根本就不同意占地,当地起诉了他们,但政府没等到开庭就来强推。那么,当地是否存在强拆强征行为呢?
兴隆台区副区长韩彤介绍,2011年,盘锦市建委对包括王家承包地在内的地块作为规划建设用地,用于石化路道建设,目前已有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盘锦市发改委盘发改发(2011)20号文件等手续。由于该地块不属于集体土地,而是国有土地,严格说不是在征地,而是将承包权收回。韩彤说,将这块国有农用地变更为建设用地,其程序是要向省国土资源厅上报土地占补平衡指标,目前这一手续已经上报并获批。
韩彤介绍,王再元是兴隆农场的退休职工,王家一共承包了15亩土地,都是兴隆农场的国有土地。2011年,二十里村部分土地被列入市政重点工程,农场决定收回土地。在王家之前,涉及征地的42户村民已有40户签订协议。给王家开出的条件是,15亩地,还剩18年承包期,每亩地每年补偿1000元,对王家的补偿费共计为27万元。
26日上午,王树龙对记者说,在与农场谈判过程中,他们提出了一个附加条件,“征地可以,但要将我们家一处300平方米的房屋也征走,这样我们拿钱直接回山东老家去,”对于这一条件,农场也表示同意。但在房屋的补偿标准上,双方产生分歧,王家提出每平方米补3000元,共计赔偿90万元,而农场的评估价值只有47万元。
王树龙说,9月3日,在农场干部答应征用他家房屋的条件后,王家与农场签订解除土地承包权的协议。“没想到我家签完征地协议后,房子的事就没人管了,我们之所以这么闹,是为了引起领导的注意,帮我们解决,”王树龙说。
记者在这份协议上看到,兴隆农场场长张金强,农场二十里分场场长刘怀双代表甲方签字,而王树龙则在自己签字外,还有王树杰、王再元签字。记者询问由王树龙代签是否有效。韩彤说,农村中一家人之间代签现象较普遍,而且征地、征房子这件事,主要是王树龙在跑。
至于法院下传票一事,韩彤介绍,8月1日农场向兴隆台区法院起诉王家,要求与王家解除土地承包合同,8月23日,法院立案,并于9月5日向王家和农场分别发来传票,定好10月9日开庭审理。但在9月3日双方签订征地协议后,农场9月5日又向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这意味着传票自然就失效了。”
26日中午,记者来到王树杰家再次采访姜洋,正在哺乳期的姜洋将头蒙在被窝里哭,不愿意回答记者的问题。记者询问,当时她说的“她家不同意征地,法院发来传票”是怎么回事?她回答说不清楚了,都是王树杰在管这事。记者在盘锦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部采访到王树杰父母,询问征地手续、冲突经过及赔偿等情况,两名老人躺在病床上,均说“什么也不知道。”
在王树龙的病房里,记者拿出征地协议书复印件,询问这份协议是否真实。王树龙表示,是他签的,签完协议几天后,他家已经领到了27万元补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