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被查之后在医院抽取血样化验,没想到,芜湖的黄某竟然在凌晨又潜回医院,把自己的血样偷出来倒掉,再重新抽血送检。昨日记者从芜湖市鸠江区法院获悉,黄某最终还是被认定为醉酒驾驶,被判拘役三个月,同时驾驶证被吊销,五年内不得重办。
凌晨醉驾被查
黄某今年40多岁,是芜湖市某单位司机。今年7月10日晚上10点多,因家里事烦心,又遇到单位的事情不顺心,黄某开着单位的车出去喝闷酒。酒过三巡,已经醉醺醺的黄某心存侥幸,开着车回家。
11日凌晨,在路面上巡逻的特警发现黄某驾驶的车辆可疑,于是向鸠江交警大队报警,随后交警赶到,在九华北路与天门山东路交叉口拦截了黄某的车,并且现场对其呼出气体进行酒精测试,测试结果为196mg/100ml,超过醉驾标准两倍多。随后,黄某因涉嫌醉驾被民警带到芜湖市第五人民医院进行抽血化验。
调包血样被拍
回家之后,酒醒的黄某越想越怕,心生一计。他认为如果没有血液,警察就没了依据,不能处罚他。于是在凌晨5时,黄某又潜回医院,乘人不备,将放在低温冰柜中自己的血液样本偷出,倒进医院的厕所。
发现血液样本丢失后,警方迅速开展调查。为了不让人生疑,他又找到医院的朋友,重新给他抽血,放进低温冰柜,试图以此蒙混过关。但是令黄某没想到的是,他偷血样的过程全部被医院的监控拍了下来。
仍以醉驾获刑
在监控、证人证词等证据面前,最终黄某承认了血液样本就是他调换的。
因为血样被黄某销毁,法院根据规定以最初呼出气体酒精检测仪检测的结果对黄某的醉驾行为予以认定。因醉驾黄某的驾驶证被吊销,同时五年内不得重新办理。 9月29日,鸠江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一审判决,因构成危险驾驶罪,法院判处黄某拘役三个月,罚金3000元。黄某当庭表示不上诉。 (安徽商报 王进、马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