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公平裁定损人不一定利己
奥巴马政府对中国光伏产品举起“双反”大棒的背景,是中国光伏产品凭借庞大的产量和低廉的价格,迅速占领了全球市场的半壁江山,而美国此类产品的市场份额则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的超过40%降低至现在的7%,2011年,美国从中国进口光伏产品31亿美元,比前一年增长了一倍多。
就中国光伏产品的所谓“倾销”问题而言,美国商务部的判定标准不具公平性。由于美国拒绝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所以当他们调查中国出口商品的价格是否低于其成本而构成倾销时,美国参考“第三国”成本。具体就光伏产品而言,美国商务部选取的,是几乎没有光伏生产能力的泰国作为“第三国”参考标准,其成本当然会大大高于中国光伏的生产成本。
所谓“补贴”判定,美国实际上也采用了双重标准。世界上大部分国家对于新能源技术的研发、普及和推广,或多或少都存在政府扶持,不同的只是扶持或明或暗、或直接或间接。美国对本国的光伏产业也存在一些变相的政府支持,比如美光伏生产商Solarworld,由于其在俄勒冈州的工厂生产的绝大部分产品都出口加拿大,因此,获得美国进出口银行8100万美元的贷款担保,而在正常情况下,Solarworld是不可能获得美国银行担保的。
有加拿大网友对此的评论是:“美国抱怨中国开展不公平贸易,但我们加拿大人也面临着美国贸易保护主义下的产品,比如美国政府巨额补贴的汽车电池及其他技术产品。事实上,很多美国行业都从政府补贴中得到益处。难道美国对中国补贴的抱怨不是一种虚伪吗?”
并非所有美国企业都对奥巴马政府的贸易保护行为喝彩。比如说,许多美国太阳能企业就强烈反对这一判决。美国太阳能发电量2011年比2010年翻了一番,低廉的中国光伏产品价格功不可没。美太阳能企业Sun Edison副总裁凯文·拉皮杜斯表示,美国在光伏产业方面与中国打贸易战,并不符合美国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利益。他表示,在对中国产太阳能电池板征收关税之后,将提高安装和使用太阳能的成本,这对许多中小企业来说是很大的打击,很可能会因此流失就业岗位,甚至导致“贸易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