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12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北出租车司机宣建明,深夜开车将进行道路路标施工的姜姓男子撞成植物人,宣某肇事后被讨债的当铺业者打死,却连累未抛弃继承权的母亲和雇用他的车行公司,被法官判决必须连带赔偿姜男1423多元(新台币,下同)。
据报道,2012年3月2日凌晨2点多,44岁的营建业工人姜姓被害人在台北市长春路进行道路标线施工时,被开出租车的宣建明迎面撞上,姜头部重创,经手术救回一命,却成现植物人。
去年8月24日,姜某被法官裁定为“受监护宣告人”;没想到,宣建明却在去年9月19日,因以出租车向万华“丙全当铺”担保借款30万元,还不出高利,被强押到当铺内囚禁,经过9天凌虐和殴打,最后死亡。
尽管宣某被打死,姜男今年由任监护人的妹妹提出民事诉讼,将身为继承人的宣男母亲、出租出租车的天骏交通有限公司同列被告,要求连带给付看护费、精神慰抚金、丧失劳动能力损失等费用近1700万元。
审理中,宣母辩称没继承到任何财产;天骏则说宣和天骏只是租赁关系,并没有雇佣关系,不该负连带损害赔偿责任。
但法官认为,本案属财产上债务,宣母身为继承人,就得继承债务。天骏公司将出租车租给宣建明,且约定宣不能擅自将出租车交给他人驾驶,天骏公司对宣有监督责任,就该负起雇用人连带赔偿责任。
不过,法官认为,姜某深夜施工未摆设施工警告标志或拒马,本身也有4成过失责任。扣除已领到的强制险172万多元后,判决天骏公司和宣母要连带负起6成赔偿金责任,总共判赔1423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