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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马”卖的不是保险 是网络金融

2012-10-15 07:33:00 来源: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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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身于互联网的马云与马化腾,一开始提供金融支付业务,便包含着互联网的DNA,即“全银行一站式”。他们与马明哲合作的互联网保险公司,也将是全保险公司的产品和服务。甚至可能就此打破目前金融产品以及服务物理网点为基准的限制。

  据经济观察报报道,以马云之阿里巴巴持股19.9%、马明哲之中国平安持股15%、马化腾之腾讯持股15%,携程持股5%,以及若干行业领先的多家网络科技公司持有剩余股份的众安在线财产保险公司,将于近期在上海成立,注册资本金为10亿元。

  “三马”联手卖保险,要点恐怕不是强强合作,不是业务互补,更不是简单地卖保险产品、简单地在网上提供保险服务,而是在网络金融时代尚未完全到来之时,利用各自的牌照、业务模式和客户资源,张开一面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上网的旗帜。

  当然这是否是可行的,还有待于监管部门的批准。毕竟这不是成立一家保险公司那么简单。

  假设是成立传统模式的保险公司,“三马”之一的马明哲未必用得着和另外二马合作;而若是放弃自己互联网的优势和模式,另外二马只做一家传统模式的保险公司的投资人即可,哪怕是做新成立的保险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也未必需要和马明哲合作注册成立一家保险公司。

  相比新成立或投资其他保险公司,即使马明哲允许他们进入平安保险,投资成本也会是相当高的,马云与马化腾只能参与二级市场的定向增发,或者大宗收购,而平安的股价是透明的。

  就互联网的“二马”而言,虽然没有直接进入过实体金融业态,但以旗下第三方电子支付(马云的支付宝全国第一和马化腾财付通第二)的业态方式,其实已经变相改变了金融传统的基础。

  其意义已不完全是我们看到的从线下支付转到线上支付的物理现象,而是支付平台的互联网化,所谓“全银行一站式”的解决方案。即包括银行、保险、信托、证券在内的所有金融机构。虽然都各自拥有独立的网络系统,可以向客户提供线上服务,但和产生于互联网的阿里巴巴、腾讯提供的第三方电子支付相比,这些金融机构使用的不过是自己的门户。而由阿里巴巴、腾讯等互联网企业提供的支付平台却是全金融机构的,因为在这些平台上提供的支付这一项最为基础的金融服务,是横跨所有线下金融机构的。

  简言之,两匹出身于互联网的“马”,从一开始提供金融支付业务,便包含着互联网的DNA:即一股脑把可以纳入的传统的金融服务和产品,全部挂在自己的平台上,向客户提供全传统金融机构的一站式服务和销售。

  从这个最为基础的产品和服务出发,我们不难理解“三马”卖的不是保险产品和服务,而是互联网金融时代的大开张。它的本质意味着未来在众安在线这个所谓的互联网保险公司,将提供的不是一家一户的保险产品和服务,而是全保险公司的产品和服务。甚至还可以将纳入其中的其他金融产品和服务(信托、基金和证券),未来都从线下搬到线上去,而且将会打破目前金融产品以及服务物理网点为基准的限制。

  这才能完成平安提倡的,“无论何时何地、以任何方式、提供所有产品的”金融4A服务理念,实现它“多个产品,一站式服务”的最佳客户体验。单以平安独家显然是不能做到的,因为它不可能代表其他的金融机构,不过到了互联网就一切水到渠成了。

  □陈宁远(上海 财经评论人)

[作者:左盛丹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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