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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承诺押金可抵消费 后又反悔“过期作废”

2012-10-15 10:36:00 来源: 武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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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宴因故取消后,店家先说押金可用来消费,后又不兑现承诺。

  汉阳的王师傅投诉说,他在汉阳大道407号一家酒店,为儿子预订了20桌婚宴,并交了1000元押金。后因故取消婚宴,当时店方说,凭押金条可在酒店就餐。最近他要消费时,店方又说,押金条已过期作废。汉阳消协调查时,店方说,酒店开的是住房预收金收据,上面写有:客人若十五天内,未办结账手续,本酒店将保留自行处理余留押金的权利。

  消协人员认为,婚宴押金并非住房押金,酒店应兑现承诺。后经调解,酒店日前同意,将押金换成1000元的餐券。(通讯员胡国斌 史伟国 记者马辉)

[作者:张艳红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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