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18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香港非本地孕妇在公立医院产子后撇账的情况严重,据医管局资料显示,过去3个年度就有多达共800宗,牵涉金额逾2080万元(港币,下同)。
医管局本周二(16日)委托律师入禀区域法院,向50名非本地孕妇追讨近301万元分娩费用,其中一名被追讨者更曾两度在屯门医院分娩后,撇账共10万元。有关案件将排期聆讯。
据医管局的资料显示,非本地孕妇在公立医院产子后撇账的数字,2009/2010年度有308人,涉840万元;2010/2011年度,有241人,涉660万元;2011/2012年度有251人,涉580万元。
今次医管局的50份入禀状中,被追讨者报称的住址分布港九新界,先后于2008年至2010年期间,在医管局辖下的各区公立医院分娩后没有支付费用便离去,当中大部分孕妇都在屯门医院、威尔斯亲王医院、北区医院、将军澳医院及联合医院产子。她们所欠的分娩费用由50056元至119146元不等。
在入禀的个案中,非本地孕妇禤某更先后于2009年7月31日至8月2日,以及2010年12月26日至27日,两度在屯门医院诞下两子女,但禤两次入院产子后都没有支付合共108912元费用。
医管局每年就追讨“冲闸”非本地孕妇拖欠在港分娩费用已有既定程序,包括在住院期间及出院后多次发出提醒账单,并尝试根据孕妇入院所登记的住址或电话,联络要求及早清缴医疗费用;同时自2007年7月1日起,向接受医疗服务而迟缴医疗费用人士征收行政费。
另外,现时威院及屯门医院亦已就不支付费用的内地孕妇,暂缓向有关部门递交其初生婴的资料,令其较迟取得婴儿的出生证明,借以减少可以“走数”(即赖账)的机会。
今次涉及的50宗个案中,医管局均已委托律师发出律师信到各登记住址,并要求她们在7日内缴付;然而由于各人都没有撇账理由,医管局最终决定循民事诉讼入禀区院追讨欠款合共301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