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过马路”脱不开当前国情
治理闯红灯显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但偏偏有人有一种非常可怕的思维,认为只要加大处罚力度,甚至学新加坡那样,对再三闯红灯的人判监入狱,就能治理好。殊不知,闯红灯的背后,还有很多问题待解决……近日,一条调侃中国人闯红灯的微博走红,说“只要凑够一撮人就可以走了,和红绿灯无关”,并将这种现象称之为“中国式过马路”。自从电视剧《中国式离婚》播出以后,很多被认为是中国独有的现象(多是消极丑恶的)往往被冠以“中国式XX”,然后加以挞伐。抨击丑恶似乎没什么问题,然而,标签化往往掩盖了差异化,既不利于理性分析问题,也很容易暗示诱导情绪化,泥沙俱下,相互裹挟,变成了一场毫无意义的集体宣泄。
即以“中国式过马路”为例,闯红灯未必然就和素质低划了等号。几年前西安的一次调查表明,一些闯红灯现象严重的路口,往往在信号灯的设置上有问题。比如有的路口,同向的红灯时间为120秒,而绿灯时间仅为30秒,120秒的时间内积攒的行人如果不能在30秒的时间内通过,闯红灯的现象势必然要发生了。
还有一个比较突出的原因,是机动车与行人争路。稍微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驾驶机动车的时候要礼让行人,但在实际中,始终恪守这一点并不容易。比如机动车右转弯无需等待信号灯,但如果都没有礼让精神,持续的右转弯车流就可能阻碍行人的正常通行。既然正常通行做不到,那就只有非正常通行——闯红灯了。举上面这两个例子,并不是为闯红灯开脱,再怎么说,闯红灯都是不对的,甚至可以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处罚。但是,我们不能在脱离了国情的情况下,将“中国式过马路”的闯红灯归结为国人素质低甚至劣根性上。信号灯设置不合理,说明我们的交通规划还有待完善; 司机争路,行人闯红灯,说明我们的城市生活节奏很快,压力很大,这显然是不宜于身心健康的,而闲适生活观念的转变,显然要依靠包括经济发展在内的整体提升来带动。即便是遵守交通规则等公民素养的提高,也无不与国家的发展水平密切相关。所以,脱离了当前的国情,一味调侃指责“中国式过马路”,既无意义,也不切实际。话说到这里就该明白,治理闯红灯显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但偏偏有人有一种非常可怕的思维,认为只要加大处罚力度,甚至学新加坡那样,对再三闯红灯的人判监入狱,就能治理好。殊不知,闯红灯的背后,还有很多问题待解决,重典用刑的结果,即便闯红灯的风气刹住了,也只能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治标不治本。
以罚代管,不仅是一种懒政思维,也是不负责任的想法。这种想法早已过时,应该受到唾弃。